资产评估师《经济法》知识点:效力待定的合同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8-19
中知识点:效力待定的合同
效力待定:有权人表示承认才能有效。
种类具体规定
缔约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做出纯获利益或相适应合同以外的合同
代理资格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
处分能力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
(一)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效力待定合同
1.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追认后合同有效;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或表示不予追认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不生效。
2.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撤销合同的意思表示,该合同不再生效。
(二)无代理权人以他人的名义订立的合同
1.无代理权人以他人的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法律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2.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代理人追认后合同有效。未作表示或表示拒绝的,视为拒绝追认,该合同不生效。
3.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撤销合同的意思表示,该合同不再生效。
(三)表见代理和表见代表
1.表见代理
符合条件
(1)无权代理人没有代理权
(2)客观上存在使善意相对人相信无权代理人拥有代理权的理由
(3)相对人善意而且无过失:即相对人无从知道代理人没有代理权,且不知情并非由于相对人的疏忽所致
【提示】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2.表见代表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提示】法律后果被代表单位和组织承担。
【比较】表见代理中的无权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分属二个独立的民事主体,而表见代表中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属于法人或组织的机构或成员,其从事的行为本质上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行为。
(四)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
无权处分一般无效(新:有效)
经追认有效
处分后取得权利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