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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师考试《经济法》章节知识点:法的概念、特征、渊源和体系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5-02

  法的概念、特征、渊源和体系

  一、法的概念

  法是反映由一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国家制定或者认可并得到国家强制力保证的、通过赋予社会关系参加者权利与义务的方式实现的规范体系。(要求:通过概念掌握特征和渊源)

  概念剖析:

  1.特征:(1)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则——体现国家意志(最主要特征)

  (2)法通过确定社会关系参加者的权利与义务的形式调整社会关系。(特殊性)

  (3)法得到国家强制力的保证。

  2.渊源:制定或者认可——制定法、习惯法

  二、法的渊源

  法的渊源指法的效力来源,包括法的创制方式和法律规范的外部表现形式。

  1.制定法(成文法)

  由国家机关依照一定程序制定颁布的,通常以条文形式表现出来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2.判例法

  法院对于诉讼案件所作判决之成例,对于法院以后审理类似案件具有普遍约束力。

  在当代中国,判例不是法的渊源。

  3.习惯法

  习惯法指经有权的国家机关以一定方式认可,赋予其法律规范效力的习惯和惯例。

  4.学说和法理

  学说指法学家对法律问题的见解或观点,法理指法的基本精神。特定历史条件下出现。

  三、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是由不同的法律部门组成的。

  (一)法律部门的概念及划分标准

  1.法律部门的划分,由其客观实际情况决定。这种客观实际情况就是法律调整的对象(主要标准)和法律调整的方法。

  2.法律体系是相对稳定的。

  (二)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由三个不同层级的法律规范和七个法律部门构成。——三层次七部门

  三个层级的法律规范: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七个法律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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