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师《财务会计》重点知识点:所得税费用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11-09
中所得税费用
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所得税条例》)第九条规定: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其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同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有抵触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纳税。
【教师补充】所得税会计核算的一般程序
1.确定资产负债表中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的其他资产和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
2.按照资产和负债计税基础的确定方法,以适用的税收法规为基础,确定资产负债表中有关资产、负债项目的计税基础。
3.比较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对于两者之间存在差异的,分析其性质,除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分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定该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金额,并与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余额相比,确定当期应予进一步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金额或应予转销的金额。
4.确定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按照适用的税法规定计算确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将应纳税所得额与适用的所得税税率计算的结果确认为当期应交所得税(即当期所得税),同时结合当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即递延所得税),作为利润表中应予确认的所得税费用。
(一)计税基础和暂时性差异
1.资产的计税基础
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即该项资产在未来使用或最终处置时,允许作为成本或费用在税前列支的金额,用公式表示如下:
资产的计税基础=未来可税前列支的金额
资产在某一资产负债表日的计税基础=资产成本-以前期间已税前列支的金额
通常情况下,资产在取得时其入账价值(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是相同的。但由于在后续计量过程中因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与税法规定不同,使得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产生了暂时性差异。
对某项已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来说,其账面价值等于其入账时的实际成本减去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后的余额,而其计税基础等于其入账时的实际成本减去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后的余额,所以计提减值准备也会产生差异。
【例题·计算题】假设某项环保设备的原价为1000万元,使用年限为10年,会计处理时按直线法计提折旧,税收处理时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税前扣除折旧费用,净残值为0。在使用2年后的会计期末,企业对该项设备计提了80万元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正确答案』则在该会计期末,该项设备的账面价值为1000-100-100-80=720(万元),计税基础为1000-200-160=640(万元),二者之间的暂时性差异为80万元。
2.负债的计税基础
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予抵扣的金额。即:
负债的计税基础=负债的账面价值-未来可税前列支的金额
通常情况下,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负债的确认和偿还,不会对当期损益和应纳税所得额产生影响,因此其计税基础即为账面价值。但在某些情况下,对自费用中提取的负债的确认可能会影响损益,并影响不同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使其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之间产生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