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资格证考试

导航

2016年三级秘书资格考试辅导:合同的效力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10-24

  2016年三级秘书资格考试辅导:合同的效力

  1.合同生效的条件:(1)行为人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行为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公共利益。(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合同:①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②在订立合同是显失公平的; ③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热点推荐: >>> 2016下半年秘书证报名时间 秘书证高分突破技巧_模拟试题_网校培训 秘书资格考试时间

  小编推荐2016年秘书资格证考试报考完全指南 2016年秘书证真题及答案 秘书资格考试内容

  2016年高级秘书取证套餐全面解析教材,课后习题巩固。专业老师在线答疑;专业老师在线24小时答疑,提供课件讲义免费下载。

  课程咨询微信号:712931610。快速联系通道

分享到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