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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药理学复习讲义:第二十三章第一节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3-15

  第二十三章 作用于血液及造血系统药物

  第一节 抗凝药物

  肝素(heparin)

  【药理作用】口服无效,需静脉给药。

  1、肝素在体内体外均有强大的抗凝作用:

  肝素的抗凝作用是通过与抗凝血酶Ⅲ(ATⅢ)结合,抑制抗凝血酶Ⅲ对含丝氨酸残基的凝血因子(Ⅸ、Ⅹ、Ⅺ、Ⅻ)的灭活,从而产生强大的抗凝作用。

  2、肝素尚有降血脂作用:

  肝素可刺激活血管内皮释放蛋白脂酶,水解CM和VLDL,但停药后会出现反跳。

  【临床应用】

  1、血栓栓塞性疾病,防止血栓的形成与扩大。

  2、DIC,应早期用药。

  3、防治心肌梗死、脑梗死、心血管手术及外周静脉手术后血栓形成。

  4、体外抗凝。

  【不良反应】

  1、过量引起自发出血。处理措施:停药;注射带阳电荷的硫磺鱼精蛋白。

  2、妊娠妇女早产、胎儿死亡。

  3、连续用药(3-6月)可引起骨质疏松、骨折、过敏反应。

  禁忌:对肝素过敏、肝、肾功能不全、有出血倾向、血友病、消化溃疡、严重高血压、孕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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