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致广大研考考生一封信
来源 :长春教育网 2016-12-21
中长春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致广大研考考生一封信
各位研考考生: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将于12月24日-26日进行,为确保今年研考工作顺利进行,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我们在此郑重提醒考生:
一、做好考前准备工作。考试前,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及时下载准考证,备好身份证,牢记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和所在考场。12月23日下午14:00时,务必到考点熟悉考场。考试期间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和出行方式,避免因天气和交通问题耽误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
二、主动接受安全检查。考生持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点,主动配合并接受考点工作人员利用金属探测仪和身份证识别仪对考生进行安全检查。考点统一配备石英钟和考试文具,考生只允许携带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标注的用具,严禁将包、手机、手表及各种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和存储记忆录放、扫描功能的电子设备带入考场。
三、自觉遵守考试纪律。研究生考试是国家级考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条款进行处理,同时将情况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考生不要心存侥幸心理,更不要购买和使用考试作弊工具。全市所有研考考点都是标准化建设,考场过程全程电子监控录像,考试结束后将对全部监控录像进行回放审查。高科技作弊防控系统在考试期间全程开启,同时还配备了7台无线电监测车和若干便携式压制设备。
希望各位研考考生严格遵守考试规则,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违纪舞弊行为,诚信应考。
最后,祝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长春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