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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复试第1季】2017年天津大学考研复试录取规则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3-10

【硕士复试第1季】2017年天津大学考研复试录取规则

  1、贯彻对考生进行德智体能全面衡量的精神,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各学院(部)对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先录取报考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

  2、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2.5)×60% +复试总成绩×40%

  管理类联考总分为300的专业,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1.5)×60% +复试总成绩×40%。

  3、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4、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总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5、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6、对复试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学院应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参考来源:【硕士复试第1季】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含非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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