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市政工程》精选试题及答案(11)
来源 :考试网 2016-09-09
中背景材料
A公司中标某城市污水处理厂的中水扩建工程,合同工期10个月,合同价为固定总价,工程主要包括沉淀池和滤池等现浇混凝土水池。拟建水池距现有建(构)筑物最近距离5m,其地下部分最深为3.6m,厂区地下水位在地面下约2.0m。
A公司施工项目部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其中含有现浇混凝土水池施工方案和基坑施工方案。基坑施工方案包括降水井点设计施工、土方开挖、边坡围护和沉降观测等内容。现浇混凝土水池施工方案包括模板支架设计及安装拆除,钢筋加工,混凝土供应及止水带、预埋件安装等。在报建设方和监理方审批时,被要求增加内容后再报批。
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
事件1:混凝土供应商未能提供集料的产地证明和有效的碱含量检测报告,被质量监督部门明令停用,造成两周工期损失和两万元的经济损失。
事件2:考虑到外锚施工对现有建(构)筑物的损坏风险,项目部参照以往经验将原基坑施工方案的外锚护坡改为土钉护坡;实施后发生部分护坡滑裂事故。
事件3:在确认施工区域地下水位普遍上升后,设计单位重新进行抗浮验算,在新建池体增设了配重结构,增加了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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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1.补充现浇混凝土水池施工方案的内容。
本工程的现浇混凝土水池施工方案应补充混凝土的原材料控制、配合比设计、浇筑作业、养护等内容。
2.就事件1种的工期和经济损失,A公司可向建设方或混凝土供应商提出索赔吗?为什么?
A公司不能向建设方索赔工期和经济损失。因为是A公司自身失误,属于A公司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A公司可向混凝土供应商索赔经济损失,是供应商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进场验收规定,向A公司提供集料的质量保证资料。
3.分析并指出事件2在技术决策方面存在问题。
基坑外锚护坡改为土钉护坡,是基坑支护结构改变,应经稳定性计算和变形验算,不应参照以往经验进行技术决策。
4.事件3增加工作量能否索赔?说明理由。
能提出索赔,理由是:池体增加配重结构属设计变更,相关法规规定:工程项目已施工再进行设计变更,造成工程施工项目增加或局部尺寸、数量变化等均可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