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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市政工程》第44讲开槽管道施工技术

来源 :考试网 2016-09-14

  第44讲开槽管道施工技术

  一、沟槽施工方案

  (一)主要内容

  (1)沟槽施工平面布置图及开挖断面图。

  (2)沟槽形式、开挖方法及堆土要求。

  (3)无支护沟槽的边坡要求;有支护沟槽的支撑形式、结构、支拆方法及安全措施。

  (4)施工设备机具的型号、数量及作业要求。

  (5)不良土质地段沟槽开挖时采取的护坡和防止沟槽坍塌的安全技术措施。

  (6)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沿线管线及构(建)筑物保护要求等。

  (三)确定沟槽边坡

  (1)当地质条件良好、土质均匀、地下水位低于沟槽底面高程,且开挖深度在5m以内、沟槽不设支撑时,沟槽边坡最陡坡度应符合表2K315011-2的规定。

  二、沟槽开挖与支护

  (一)分层开挖及深度

  (1)人工开挖沟槽的槽深超过3m时应分层开挖,每层的深度不超过2m。

  (2)人工开挖多层沟槽的层间留台宽度:放坡开槽时不应小于0.8m,直槽时不应小于0.5m,安装井点设备时不应小于1.5m。

  (3)采用机械挖槽时,沟槽分层的深度按机械性能确定。

  (二)沟槽开挖规定

  (1)槽底原状地基土不得扰动,机械开挖时槽底预留200~300mm土层,由人工开挖至设计高程,整平。

  (2)槽底不得受水浸泡或受冻,槽底局部扰动或受水浸泡时,宜采用天然级配砂砾石或石灰土回填;槽底扰动土层为湿陷性黄土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地基处理。

  (3)槽底土层为杂填土、腐蚀性土时,应全部挖除并按设计要求进行地基处理。

  (4)槽壁平顺,边坡坡度符合施工方案的规定。

  (5)在沟槽边坡稳固后设置供施工人员上下沟槽的安全梯。

  (三)支撑与支护

  (1)采用木撑板支撑和钢板桩,应经计算确定撑板构件的规格尺寸;其他形式支护详见2K313022条。

  (2)撑板支撑应随挖土及时安装。

  (3)在软土或其他不稳定土层中采用横排撑板支撑时,开始支撑的沟槽开挖深度不得超过1.0m;开挖与支撑交替进行,每次交替的深度宜为0.4~0.8m。

  (4)支撑应经常检查,当发现支撑构件有弯曲、松动、移位或劈裂等迹象时,应及时处理;雨期及春季解冻时期应加强检查。

  (5)拆除支撑前,应对沟槽两侧的建筑物、构筑物和槽壁进行安全检查,并应制定拆除支撑的作业要求和安全措施。

  (6)施工人员应由安全梯上下沟槽,不得攀登支撑。

  (7)拆除撑板应制定安全措施,配合回填交替进行。

  三、地基处理与安管

  (一)地基处理

  (1)管道地基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天然地基的强度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应按设计要求加固。

  (2)槽底局部超挖或发生扰动时,超挖深度不超过150mm时,可用挖槽原土回填夯实,其压实度不应低于原地基土的密实度;槽底地基土壤含水量较大,不适于压实时,应采取换填等有效措施。

  (3)排水不良造成地基土扰动时,扰动深度在100mm以内,宜填天然级配砂石或砂砾处理;扰动深度在300mm以内,但下部坚硬时,宜填卵石或块石,并用砾石填充空隙找平表面。

  (4)设计要求换填时,应按要求清槽,并经检查合格;回填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或有关规定。

  (5)柔性管道地基处理宜采用砂桩、搅拌桩等复合地基。

  (6)其他形式地基处理方法详见2K313023条。

  (二)安管

  (4)采用电熔连接、热熔连接接口时,应选择在当日温度较低或接近最低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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