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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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二级建造师《施工管理》章节考点:施工质量控制(4)

来源 :考试网 2017-01-13

  施工质量事故处理

  n 事故分类::按死亡或重伤或经济损失来划区(一般、严重、重大、特别重大)

  死亡人数(3-10-30)重伤人数(10-50-100)

  经济损失(100-1000万、1000-5000万、5000-1亿、1亿以上)上限从高

  按事故责任分(指导、操作)、

  按事故产生的原因分:技术(采用了不合适方案、工艺、结构设计计算错误)

  管理(质量体系不完善、检验不严、仪器失灵、管理措施不力)

  社会、经济(随意压低报价、偷工减料)

  n 事故处理程序:事故调查、上报—原因分析---制定处理方案---事故鉴定验收(确认事故处理是否达到预期目的、是否仍存在隐患)

  n 事故处理的基本方法:修补处理(较轻问题,经修补不影响功能或外观要求(混凝土表面

  蜂窝、麻面、裂缝(宽度﹤0.2mm表面密封、宽度﹥0.3mm

  嵌缝密闭、较深灌浆修补)

  加固处理(危及承载力)增大截面、外包角钢、粘贴钢板、增设支点、预应力法加固

  返工处理(经修补仍不能满足规定质量要求或无法修补)参数达不到规范要求(填筑土干密度、预应力张拉系数不够、坍范落度)、

  限制使用(修补后无法达到规定的使用要求和安全要求,只能减荷使用)

  不作处理(4种情形)

  不影响结构安全、使用要求后道工序可弥补缺陷、法定检测合格、法定检测达不到要求经原设计单位核算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报废处理。(所有方法不能满足规定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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