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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知识点提炼:禁止投标人实施的不正当行为种类

来源 :考试网 2016-11-02

  掌握禁止投标人实施的不正当行为的种类

  一、 不正当行为种类:

  a)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投标人之间

  i. 相互约定抬高或减低投标报价、约定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

  ii. 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

  b)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i. 招标人泄露标底、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

  ii. 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报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

  iii. 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帮助投标人。

  c) 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中标无效。

  d) 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成本是指投标人的个别成本,根据投标人的企业定额测定的成本。

  e) 以他人名义或者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二、 法律责任

  a) 串通投标的法律责任(包括行贿):投标人处以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5~10,人员罚款为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5~10。违法所得没收;情节严重取消1~2年参加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投标资格并公告,直至吊销营业执照。犯罪、民事赔偿。

  b) 弄虚作假:除取消1~3年参加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投标资格这一项外,其余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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