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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第二十九批上海一级建造师初始、重新及增项注册证书和印章领取

来源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6-02-16

  关于领取上海市2015年度第二十九批一级建造师初始、重新注册及增项注册人员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2015年第二十九批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018号),请有关单位派员按如下要求办理领取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手续(具体名单见附件)。

  一、注册证书领取:

  (一)携带材料:

  1、经办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2、申请材料接收凭证。

  3、注册建造师免冠一寸彩照一张。

  4、增项注册的需带好原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二)领证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周五下午不办理)。

  (三)领证地点:

  小木桥路683号一楼领证(章)处建造师初始、变更发证窗口。

  (四)注意事项:

  领取未盖钢印的初始注册证书后,需贴好照片,并在一楼领证(章)处建造师盖章窗口加盖钢印和红章(增项的,在原注册证书增项页贴页后加盖红章),方可前往领章地点领取执业印章。

  二、执业印章领取:

  (一)携带材料:

  1、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

  2、 现金或支票(人民币35元/枚)。

  (二)领章时间:

  请与上海朋佳印务有限公司文教礼品专卖店联系和确认。

  (三)领章地点及电话:

  地址:小木桥路707号(建管中心停车场出口处)。

  电话:64473660。

  附件:曾念国等1名符合一级建造师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

  二○一六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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