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考点解析: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承担原则
来源 :考试网 2017-04-07
中知识点: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承担原则
【考频指数】★★★★
【考点精讲】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原则是:
(1)运至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坏,以及因工程设备损坏造成的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2)承包人的施工设备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3)发包人、承包人承担各自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
(4)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已经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的,应当顺延工期,由此导致承包人停工的费用损失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合理分担,停工期间必须支付的工人工资由发包人承担。
(5)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发包人要求赶工的,由此增加的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停工期间按照发包人要求照管、清理和修复工程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速记点评】关于不可抗力索赔的考点是每年必考的内容。
【经典例题】
1.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工程价款调整,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B.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C.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D.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答案】D
【解析】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某工程施工时发生不可抗力,施工单位提出了下列索赔要求中不成立的是()。
A.工程清理,恢复费用18万元
B.施工单位施工机械设备重新购置和修理费用29万元
C.运至施工地用于施工的材料8万元
D.工期延误6天,请给予顺延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不可抗力导致的工程价款调整。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