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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天津市北辰区教育系统合同制幼儿教师招聘71人公告

来源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 2017-06-03

  为满足我区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与发展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7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热爱教育教学工作,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教师职责;

  (二)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及专业知识和技能;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6月1日至1999年6月1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及教师资格证,其中,非津生源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六)持有港、澳、台或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2017年天津市北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岗位表》(附件)。

  三、招聘办法

  (一)招聘信息发布

  报考人员从2017年6月1日起可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及天津市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tjbchrss.gov.cn 查询。

  (二)报名

  考试报名和缴纳笔试考务费均在网上进行,笔试考务费用为45元/人,逾期未办理交费手续,视为无效报名且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报名网址: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17年6月12日9:00-6月16日18:00

  缴费时间:2017年6月12日9:00-6月17日18:00

  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可兼报。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费。

  报考人数不足2人的岗位不能开考,由招考部门取消该岗位的招考计划,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在改报期内未改报成功,考务机构会在规定的时间内退还考生所缴考务费用。

  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考计划数之比低于2:1的,招考部门相应调整该岗位的招考计划数。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及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请于2017年6月12日至6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307室(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改报时间: 2017年6月21日9:00至16:00

  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7年6月28日9:00至6月30日18:00,登录报名网址打印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下载)。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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