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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江苏南京市高淳区新教师补充招聘9人公告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6-03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1〕46号)和《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精神,以及《2017年南京市高淳区新教师招聘公告》有关要求,经南京市高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高淳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补充公开招聘9名编制内新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高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gchrss.gov.cn)、高淳教育网(www.gcjy.info)等网站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高淳区2017年新教师补充招聘岗位(学科)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2017年毕业生须于2017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另有规定的除外),已参加2017年南京市四城区公开招聘新教师笔试且笔试成绩达到基准线的考生(基准线为80分),且符合岗位(学科)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2017年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师范类学前教育可放宽至大专。不含非南京生源免费师范生)。

  2.拟取得教师资格的2017年非师范类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

  3.南京生源(户籍)2014年至2016年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含学前教育专科毕业生),已取得教师资格,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已取得教师资格的硕士、博士毕业生(应届生须于2017年8月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博士放宽到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南京生源(户籍),现聘用在市内幼儿园教学岗位达5年及以上,已取得幼儿教师资格的学前教育专科毕业生,报考幼教岗位时年龄可放宽至35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获得区县级及以上优秀青年教师、学科带头人称号的或取得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含后学历)及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到38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 2017年南京生源免费师范生按有关政策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3日-6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高淳区教育局三楼组织人事科(高淳区淳溪镇镇兴路2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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