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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广州体育学院招聘事业编制人员39人公告(第一批)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5-27

  广州体育学院创建于1956年,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体育高等院校之一,属广东省人民政府举办的正厅级事业单位,是目前华南地区唯一独立建制的体育高等学府。2008年6月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同时招收外国留学生。目前有各类学生近8000人,专任教师420人,具有高级职称的181人。建校以来,为社会培养了一大批杰出体育专家学者、教师、教练员、管理干部等优秀人才,为中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要求,结合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和师资队伍建设要求,广州体育学院2017年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3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高等院校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相关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岗位有招聘非应届毕业生的,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50周岁以下,即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学位的,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即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7.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广州体育学院2017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6月13日。

  (二)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报名。应聘者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并与个人简历、已发表论文代表作(限5篇)、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和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外语水平证书、身份证、英语统考证书、计划生育有关证明、科研课题、论文成果 (应写明主要科研方向、最高学位论文题目)等。如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社保清单等。应届毕业生应提交就业推荐表和学习成绩表,暂缓就业毕业生应提供暂缓协议书。以上资料扫描件一并打包发到邮箱:gztyrsc@163.com,邮件主题请按“岗位名称+姓名+毕业学校”的格式。(注:发邮件后收到我院邮箱回复为报名成功)。以上资料在正式考试前须到学院人事处进行验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gdhrss.gov.cn)或广州体育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gipe.edu.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2017年7月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非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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