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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上半年重庆四川美术学院招聘博士人才80人公告

来源 :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7-05-25

  为大力推进人才强校战略,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市教委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予以发布。

  一、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核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0人。

  具体岗位招聘计划及岗位信息见《四川美术学院2017年度(上半年)博士人才招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此次招聘面向国内外,凡是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全日制博士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博士人员,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招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见附件1)。

  (五)教学科研岗位应聘者需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12月30日及以后出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可放宽到45周岁(即1972年12月30日及以后出生),辅导员岗位应聘者需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12月30日及以后出生)。特殊紧缺人才或者特别优秀者,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年龄。

  五、招聘流程

  (一)教学或科研岗位

  ①应聘人员向应聘院系提交相关应聘材料,投寄邮箱见附件1联系方式栏→②资格审核→③初选、考核与试讲→④体检→⑤考察→⑥学校审核→⑦公示→⑧签订就业协议→⑨报到、办理入职手续。

  (二)辅导员岗位

  ①应聘人员向学校人事处提交相关应聘材料,投寄邮箱见附件1联系方式栏→②初选、考核与答辩→③体检→④考察→⑤学校审核→⑥公示→⑦签订就业协议→⑧报到、办理入职手续。

  六、报名

  应聘人员可以选择本次招聘岗位中的一个或多个进行报名,按选择岗位优先顺序竞争,学校可根据应聘情况结合实际进行岗位调剂。

  报名截止时间为:此招聘信息至2017年6月30日有效。

  凡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下载填写《四川美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连同自己的个人简历、20页以内的自我介绍PPT(PPT材料内容需包括应聘者主要学习、工作经历及教学、科研、创作成果情况),以“最高学历毕业学校+学位+姓名+应聘院系+应聘专业(岗位)”命名文件夹,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应聘院系或人事处投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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