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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陕西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所属幼儿园招聘50人公告

来源 :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5-23

  为确保延安市新区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经延安市人民政府同意,按照延安市人社局《关于2017年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所属幼儿园公开招(选)聘工作人员的批复》(延安人社函﹝2017﹞号),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延安市新区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公开招(选)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选)聘人数及岗位

  2017年,延安市新区两所幼儿园计划面向全国公开招(选)聘教师及相关工作人员共50名。其中选聘在岗在编教师5名,招聘在岗无编制教师7名,招聘应往届学前教育专业大学毕业生24名、体音美类应届大学毕业生7名,招聘医护人员7名。具体招(选)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17年延安市新区第一幼儿园公开招(选)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计划表》(附件1)、《2017年延安市新区第二幼儿园公开招(选)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计划表》(附件2)。

  二、招(选)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

  全国教育系统从事幼儿教育工作在岗无编制教师(在编教师不得报考,截至招聘公告发布日期),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临床医师、护士;全日制高等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专业)专科、本科免费师范毕业生,二批次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专业)、体音美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特别优秀的男性毕业生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幼教专业)专科;全日制普通高校护理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选聘的范围:

  全国教育系统从事幼儿教育工作在编在岗的教师(延安市在岗在编幼儿园教师不在选聘范围)。

  (三)招(选)聘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2.热爱学前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团队意识、奉献精神;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4.符合招(选)聘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等具体要求,具有相应岗位的幼儿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医师证、护士证等(详见岗位需求计划表);

  5.业务精湛,动手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与他人沟通合作能力强,具有较强的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6.在岗选聘教师、在岗招聘教师应具有市级及以上赛教一等奖、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荣誉称号或荣获2次以上县级赛教一等奖、教学能手、骨干教师荣誉称号;

  7.符合所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选)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

  3.不符合中省有关规定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新录(聘)用人员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7年5月19日在延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anan.gov.cn/)、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yaxq.com.cn/)统一发布招(选)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时间:2017年5月25日至5月28日

  地点: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院内(职工餐厅旁边)

  2.报名需携带的材料

  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同底近期2寸免冠彩照3张、报名登记表、选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登陆公告网站下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携带在线学籍验证报告)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对所提供的证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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