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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烟台市莱山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公告(30人)

来源 :莱山区人民政府网 2018-12-24

  2019年烟台市莱山区教育系统高层次教师招聘30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实现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烟台市莱山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3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3.应聘人员须为1977年12月27日(含)以后出生。4.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5.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6.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除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应于2019年8月底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18年12月27日(含)之前取得。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考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在编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19年应届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招考。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8日9:00-12月31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12月28日11:00-2019年1月1日11:00

  报名网址:http://www.gxqrc.com/index.jsp(莱山区人力资源网)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准确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时间结束后,报名系统自动禁止报考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2.网上初审:招聘主管机关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2小时前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查询时间内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审核部门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查询时间结束当日15:00前向指定的监督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于2019年1月1日11:00后下载打印《烟台市莱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现场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必须考生本人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代替。

  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地点等信息请关注莱山区人力资源网。

  现场资格审查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事先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1)报名表(作为上交材料封面);(2)亲笔签名的承诺书;(3)身份证;(4)毕业证、学位证(2019届毕业生出具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和院系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和在校所学科目成绩单);(5)教师资格证书(与学段和报考专业相对应,高学段教师资格可用于低学段应聘。2019届毕业生未取得的上交说明原件,见附件2);(6)普通话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语文教师岗位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2019届毕业生未取得的上交说明原件,见附件2);(7)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8)1寸免冠照片5张(须与报名系统照片同底版);(9)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面试考务费和体检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还需携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办理面试考务费和后续体检费用减免手续。没有《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的,城市低保人员可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农村特困大学生可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有关材料、证明均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当天提供。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于现场资格审查当日17:00后在莱山区人力资源网公布。

  三、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备课时间15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如同一学科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60人,先进行初试,初试采用笔试的方式,笔试内容为撰写教学案例。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初试结束后,按照聘用计划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初试通过名单在笔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参加面试人员为初试通过人员,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达不到60人的,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即为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莱山区人力资源网公布。

  四、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机关负责组织,考察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主管机关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1.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莱山区人力资源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拟聘用对象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2.聘用人员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分配、统一管理。对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3.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六、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简章由烟台市莱山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35-6891675 监督电话:0535-6891730 公告、公示网站:莱山区人力资源网(http://www.gxqrc.com/index.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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