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把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作为职称评定必备条件的通知
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部门(单位),各高等院校,省属各大型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9号)和《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发〔2016〕27号)精神,科学、客观评价专业技术人才,引导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全身心投入创新创造创业活动,更好地服务于我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结合实际,现就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按照突出业绩贡献和自主创新能力,注重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的职称评价导向,从2017年起,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时,不再把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作为申报和参评的必备条件。确需评价外语水平的系列(专业),可将外语水平作为评审时的参考因素。
二、鼓励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提高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专业技术人员可结合专业技术岗位需要,通过自学、参加考试等多种方式加强学习。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可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之一,由专业技术人员自主自愿参加国家认可的各类考试,考试成绩合格的可作为相应继续教育学时学分,登记继续教育证书。
三、本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以往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文件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