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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徐州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7-01-03编辑:tanhuifang

  关于调整我市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部,市各职称系列主管部门: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356号)精神,结合我市职称制度改革实际,现就调整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我市各类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取消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作为申报和评审的必备条件。

  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我省各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取消计算机应用能力作为申报和评审的必备条件。对职称外语水平原则上不作要求,对县及以下基层单位、年龄满50周岁的、已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外语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外语水平要求不高的系列(专业),一律不得将职称外语作为申报和评审的必备条件。确实需要评价外语水平的,不得作为申报必备条件,是否列入评审的参考要素,根据省各系列主管部门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的情况执行。

  三、积极引导广大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多种方式和手段,不断提升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将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由专业技术人员自主自愿选择参加国家承认的各类考试,考试合格成绩可作为当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时学分。

  本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照本通知执行。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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