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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注册计量师考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试题(26)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1-26

  【案例 1】某企业送了一批计量器具到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企业提出要求检定机构 出具检定证书时将检定日期写成三个月前的日期,因为这些计量器具已超过检定有效期三个 月了。

  【案例分析】依据 JJF1069-2007《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第 7.11.1 条规定: “机 构应准确、清晰和客观地报告每一项检定、校准和检测结果所必需的和所用方法要求的全部信息。 ”计量检定 机构应拒绝客户的不合理要求,按实际检定日期出具检定证书,保证证书的真实性,既是对客户负责,也是 对检定机构的自我保护。出具检定证书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情,证书上的信息必须真实,检定机构要对出具 的证书承担责任。如果将检定日期提前了三个月。既不符合事实,而且在真正的检定日期之前的这三个月内, 计量器具并未经过检定.使用这些未经检定的计量器具得到的测量结果是否准确,检定机构是无法负责的。假 如在这三个月内由于计量器具的失准造成了损失,甚至事故,追究起来,计量检定机构及其检定人员就要承 担证书造假的违法责任。

  【案例 2】某企业购买了一台进口计量器具。企业要求供货商提供检定证书。供货商提供 了某省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检定证书复印件,供货商称原件由他们保存。企业在对这 台进口计量器具进行验收时,发现该设备工作不正常,出具的数据严重超差,是一台不合格的设备。企业不 明白,为什么对如此不合格设备,某省级计量检定机构却出具了检定证书,怀疑没有经过认真检定,于是企 业向这家计量检定机构提出投诉。

  【案例分析】依据计量法第 28 条规定: “制造、销售、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 具的,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对个人或者单位直接责任人员按诈骗罪或者投 机倒把罪追究刑事责任。 ”本案例中企业向这家计量检定机构提出了投诉,这家省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收到此 投诉后,应首先进行调查。检定机构请企业出示这台设备 的检定证书。企业出示供货商提供的检定证书复印件以后,检定人员根据证书复印件上的 证书编号,查找保存的原证书副本和检定原始记录。将企业出示的证书复印件与保存的证 书副本和原始记录仔细对照发现,企业出示的证书复印件上被检计量器具的出厂编号与原 证书副本和原始记录均不同。经分析确认是供货商将已检计量器具的证书上被检计量器具 出厂编号盖掉,改成卖给企业这台计量器具的出厂编号后复印出来交付企业的,而实际上企 业买到的这台设备并未经过检定。根据计量检定机构提供的原证书副本和检定原始记录, 戳穿了供货商伪造检定证书的违法行为。计量检定机构将有关证明材料反映给当地政府技 术监督部门,由技术监督部门对违法供货商依据计量法进行了查处。供货商将检定证书部 分盖掉,并替换了内容后,复制成检定证书复印件交付顾客,属伪造检定证书后销售计量器 具的欺骗和违法行为,要依法进行揭露和给以制裁,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样做也提高 了计量检定机构的信誉。

  【案例 3】计量标准负责人老高安排检定员小赵对本单位在用的一项多参数、多量程计量标 准装置进行测量不确定度评定。小赵认真准备后,提交出测量记录和测量不确定度评定报告。老高组织有关 技术人员进行讨论,检定员小龙发现小赵的实验是仅在某一参数的特定量程的一个测量点上进行的,实验测 量记录和测量不确定度评定没有给出装置实际使用范围的测量不确定度评定。小龙认为,小赵的实验不够充 分,应该补充实验数据,对于装置的每一个测量点,都应给出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在常用测量范围内,应 当分段给出装置的测量不确定度。

  【案例分析】小赵对在用的一项多参数、多量程计量标准装置进行的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不 够充分。依据 JJF1033-2008《计量标准考核规范》附录 C.4“在计量标准考核中与不确定度有关的问题”中 指出:如果一个计量标准可以检定或校准多种参数,则应分别评定每种参数的测量不确定度。如果检定或校 准的测量范围很宽,并且对于不同的测量点所得结果的不确定度不同时,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可在整 个测量范围内, 分段给出其测量不确定度(以每一分段中的最大测量不确定度表示)。 对本案例多量程的情况来 说,可以将每个量程作为一个段,给出每一量程中的最大不确定度。无论用何种方式来表示,均应具体给出 典型值的测量不确定度评定过程。如果对于不同的测量点,其不确定度来源和数学模型相差甚大,则应分别 给出它们的不确定度评定过程。

  【案例 4】一个计量检定机构正在筹建一项新的计量标准,准备开展计量检定工作。在计 量标准装置安装完毕进行调试时,企业送来了 2 台计量器具需要使用新的计量标准进行检定。该机构为了满 足企业的需要就帮助企业进行了检定,并出具了检定证书。请问该机构的做法是否正确?

  【案例分析】该计量检定机构积极为企业服务的精神是很好的。但是这种做法从法制管 理和技术管理两个方面分析都是不正确的。 首先,从法制管理的要求来看:用于计量检定的计量标准,必须依据计量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计量标 准考核取得相应的计量标准证书,而且该计量标准器的量值必须通过计量检定或校准溯源到国家计量基准。 其次,从计量技术的要求来看:新筹建的计量标准装置刚刚安装完毕,正在调试过程中,该计量标准器 具还没有经过检定或校准,计量标准装置的计量性能还没有经过评定,其测量不确定度或最大允许误差或准 确度等级是否能够符合计量检定规程的要求还是未知数。如果用其开展检定,其检定结果必然具有很大的风 险性,可能会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案例 5】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接到举报,内容涉及仪器销售商在销售计量器具对,伪造某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检定证书。质量技术监督局派出稽查人员前往调查。仪器销售商称他们 给客户的检定证书真是某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并出示了这些证书:稽查人员仔细观察 这些证书,见上面印有某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名称,有检定员、核验员、主管的签名,盖有该机 构检定专用章钢印,决定带回进一步调查。

  【案例调查与分析】稽查人员将这批证书带回,要求出具证书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核实证 书的真实性。这个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未规定保存证书副本,他们只能通过检查这些证书原件 来判定。在检查中发现,证书的纸质、大小、印刷格式与本单位证书相同,上面的检定专用章钢印也与本单 位的完全一样,检定员、核验员、主管的名字确是本单位的人员,但签名笔迹与其本人笔迹有明显差别。向 这些涉及的人员了解,他们都表示从未检定过这些计量器具,且没有相关的原始记录。由此可以判断,这些 计量器具没有经过该机构检定,但证书和钢印却是真的。那么这些证书是怎样出具的呢?该检定机构对内部 管理进行了严格的检查.最后发现由于证书和钢印的管理不严,销售商通过机构内部人员弄到盖了钢印的空白 证书.然岳模仿检定机构填写了这些证书, 并伪造了有关人员的签名, 打算在销售仪器时将这些证书交付顾客。 根据调查结果,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对伪造检定证书的销售商进行了查处。同时责成有责任的法定计量 检定机构对这一事件严肃处理。该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认真检讨了自身的管理问题,制定了严格的证书和印章 管理制度,做出了保存证书、报告副本的规定,对向销售商提供盖了钢印的空白证书的本机构人员给予了行 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对全体职工以此事件为例,进行了职业道德教育,以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任何人不得 伪造检定证书,伪造证书属违法行为,必须依法惩处。检定或校准机构必须对证书、印章和人员进行严格管 理。

  【案例 6】某计量校准人员在受理一个客户要求给予校准的计量仪器时,未能找到适合 的校准技术规范。他观察了此仪器的功能和测量参数,觉得本实验室的计量标准器可以对 这台仪器进行校准。于是他临时想了一个校准方法,并按此方法实施了校准,出具了校准 证书。

  【案例分析】根据 JJF1069-2007《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第 7.3 节“检定、校准和 检测方法”规定,实施对某计量仪器或测量设备的校准时,要首先弄清楚顾客的需求,即需要校准的参数、 测量范围、最大允许误差或测量不确定度等技术指标,选择能满足要求的校准方法技术文件。首选是国家计 量校准规范。如无国家计量校准规范,可使用公开发布的国际的、地区的或国家的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或 依据计量检定规程中的相关部分,或选择知名的技术组织或有关科学书籍和期刊最新公布的方法,或由设备 制造商指定的方法。如果上述文件中都没有适合的,则可以自编校准方法文件。这种自编的校准方法文件应 依据 JJF1071-2001《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进行编写,经确认后使用。所谓确认,就是通过验证并提 供客观证据,以证实某一特定预期用途的特殊要求得到满足。方法的确认需要实施验证,提供客观证据,所 采用的技术方法包括:(1)使用计量标准或标准物质进行校准;(2)与其他方法所得到的结果进行比较;(3)实验 室间比对;(4)对影响结果的因素作系统性评审;(5)根据对方法的理论 原理和实践经验的科学理解.对所得结果不确定度进行的评定。经过使用上述方法或其组合, 确认符合要求的方法文件需经过正式审批手续,由对技术问题负责的人员签名批准方可使用。必要时,应由相关领域的专家对某一非标准方法进行技术评价、科学论证,确定其是否科学合理,是否满足对某种计量器 具校准的要求。 本案例中校准人员自编的校准方法未经确认是不能使用的,使用未经确认的方法进行校 准,其结果是不可靠的。 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评价应使用国家统一的型式评价大纲。国家计量检定规程中规定了 型式评价要求的按规程执行。目前只有国家重点管理的计量器具等部分计量器具制定了国家 统一的型式评价大纲,凡国家计量检定规程中规定了型式评价要求的按规程执行。对大多数 没有国家统一制定的型式评价大纲,也没有在计量检定规程中规定型式评价要求的新产品的 型式评价,由承担任务单位的计量技术人员,依据 JJF1015-2002《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和型式 批准通用规范》和 JJF1016-2002《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大纲编写导则》自行编制该产品的型式 评价大纲,经本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后使用。 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检验,应依据 JJF1070-2005《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 规则》进行,在该规则的附录中规定了以不同方式标注净含量的定量包装商品的检验方法。该规则没有规定 检验方法的定量包装商品,应按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者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规定的方法执行。

  【案例 7】某产品申请型式批准时,提交的资料中,没有总装图、电路图和主要零部件图,样机照片看起来 只是 CAD 的效果图,因此拒绝受理该申请,要求重新提交资料:

  【案例分析】型式批准针对已经定型的产品,而不是针对设计中的产品:型式批准是针对 符合相关的法定要求,并适用于规定的领域,可以期望它在所规定的时间间隔内能够提供可靠的测量结果的 测量仪器准予进入市场的法制性决定。这个决定是根据对该测量仪器的设计和工艺的考察和样机试验结果做 出的。如果一种测量仪器还在设计阶段,或者工艺过程还在调整阶段,型式评价的结果可能不能代表测量仪 器的批量生产型式。 总装图、电路图、主要零部件图和样机照片均是已经形成批量生产的证据,便于计量主管部 门接受申请时的初步判断。如果说为了技术安全,暂不提交总装图、电路图、主要零部件图还情有可原,没 有实拍的样机照片就无法证明该仪器已经完成生产工艺设计和试生产。拒绝受理该申请,要求重新提交资料 的决定是正确的。

  【案例 8】某电子秤产品上市后,周检合格率很低。

  【案例分析】该电子秤产品上市后,周检合格率很低,说明在检定规程规定的检定周期 内,大量产品出现了失准现象,其可靠性不能达到“在所规定的时间间隔内能够提供可靠的测量结果”的要 求。而型式评价中没有能够发现该产品的这个缺陷:说明型式评价试验中可靠性试验不够充分。型式批准是 针对符合相关的法定要求,并适用于规定的领域.可以期望它在昕规定的时间间隔内能够提供可靠的测量结果 的测量仪器准予进入市场的法制性决定。型式评价报告是决定对该型式产品是否给予批准的依据。型式评价 必须包括环境适应性和可靠性试验:型式评价试验中可靠性试验是为了证实计量器具(包括系统、设计、零部 件及材料)的可靠性而进行的试验,是获得可靠性数据的重要手段。JJF1024-2006《测量仪器可靠性分析》给 出了可靠性分 析程序和方法、可靠性评估和可靠性工作项目应用时机等方面的指南。型式评价主要利用其 中的可靠性评估部分。

  【案例 9】某实验室的坐标测量机采用稳定的零件作为核查标准.定期进行期间核查,并按照 要求绘制了核查曲线图。由于核查结果基本保持在控制限内,因此决定不再进行定期的校准。 问题:期间核查是否可以代替周期检定或校准?

  【案例分析】依据 GB/T27025-2008idtISO/IEC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 的通用要求》中的规定,测量溯源性是对所有测量设备和计量标准的最基本要求,由此可以确保其测量准确 度和量值的一致性。该标准规定,对于计量基准、标准和标准物质,应进行期间核查以保持其校准状态的可 信度。而对于一般测量设备,只有那些根据使用要求需要保持设备校准状态的可信度时可进行期间核查。因 此,无论是否进行了期间核查,必须定期进行周期检定或校准,实现溯源性。 期间核查不可以代替周期校准或检定。校准或检定的核心是用计量标准时测量仪器的计 量性能进行评估,以获得仪器量值的溯源性,以保证测量仪器量值与其他同类仪器量值统一。 利用稳定的核查标准进行的核查,只是观察被核查仪器校准状态是否有变化,它是在两次检定或校准期间内检查测量仪器可信度的一个好方法,但是由于核查标准一般不具备高一级计量标准的性能和资格,这种核查 不具有溯源性。

  【案例 10】某实验室的最高计量标准器是 3 等量块标准器组,用于在实验室内对 4 等量块 进行量值传递。实验室还开展坐标测量机校准工作,使用另一组 3 等量块标准器组作为工作标 准到现场开展校准。对这两套量块如何开展期间核查?

  【案例分析】依据 JJF1033-2008《计量标准考核规范》的规定,由于实物量具通常可以 直接用来检定或校准非实物量具的测量仪器,并且实物量具的稳定性通常远优于非实物量具 的测量仪器,一般可以不必进行期间核查。 案例中的最高计量标准仅由实物量具组成,仅用于受力较小条件下的量值传递,又仅限于室 内使用,因此,用于最高标准器的 3 等量块不需要单独专门安排期间核查。可根据每次溯源校准的结果画出 各量块标准器的校准值随时间变化的曲线,即计量标准器稳定性曲线图,如果没有出现明显的变化,说明该 3 等量块保持其校准状态。还可以利用开展的 4 等量块校准工作,对定期送校的 4 等量块的校准值进行统计, 观察校准结果是否出现系统性变化,作为确认量块的状态的参考。如果观测结果没有出现系统性的数据变化, 可以认为所开展的校准工作质量受控。如果出现了明显变化,说明校准过程存在问题,但不能判断是 3 等标 准量块的问题。用于开展坐标测量机校准作为工作标准的 3 等量块标准器组,由于经常要带到现场开展校准 工作,使用条件相对比较差,使用频率比较高,安排期间核查可以及时发现量块的量值是否发生变化,提高 对该组量块持续保持校准状态的信心,因此,期间核查是非常必要的。对校准坐标测量机的 3 等量块的期间 核查可以用它与另一组 4 等量块的长度差作为核查标准,观察长度差是否发生变化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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