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人事考试网2016年贵州二级注册计量师报名时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4-18
中内容摘要:贵州人事考试网2016年贵州二级注册计量师报名时间2016年3月21日至4月11日。准考证打印时间2016年6月10日至16日。考试时间6月18、19日。
2016贵州注册计量师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10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6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 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二) 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三) 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四) 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五) 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六)取得其他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七) 报名参加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截止2004年12月31日前,已评聘工程类或研究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免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只参加《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工学类中专学历后,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二)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二、考试形式及考试时间
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设《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客观题)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设《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客观题)2个科目。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试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考试时间为2016年6月18、19日,具体科目安排如下:
6月18日上午9:00—11:30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一、二级)
下午14:00—16:30
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一级)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二级)
6月19日上午 9:00—12:00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一级)
三、报名时间、方法及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16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考生请开通支持中国银联的网上银行业务,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21日至4月11日。考生完成注册后,同时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上传处理好的照片,并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由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通过后的考生请于2016年4月13日17:00时前在网上进行缴费确认。
2、注意事项:
(1)考生需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使用其它软件处理的照片将会无法上传至报名系统从而导致报名失败。
(2)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3)已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
4)已审核通过需修改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联系资格审核单位(0851-86510757),资格审核单位同意并取消审核状态,报考人员可修改报名信息,修改报名信息后,务必重新报名信息确认。
(5)缴费成功后需要进行修改的,到贵州省人社厅考试院办理。
(6)对于成绩有效期大于1年的考试,报考人员修改级别后按新考生进行处理,须重新进行报考资格审核。
3、资格审查电话:0851-86510757,技术咨询电话:0851-86810676。
4、考生缴费报名成功后,于2016年6月10日至16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 www.cpta.com.cn)打印准考证。
5、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规定的收费标准,一级注册计量师《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每人每科55元,《计量专业案例分析》60元;二级注册计量师每人每科60元。
四、成绩查询及证书的发放
各项资格考试在统一网报平台发布成绩,请考生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 www.cpta.com.cn),并在此网站上查询考试成绩。
报考一级注册计量师各个科目成绩均达到卷面总分60%的考生请于成绩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毕业证、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到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资格复查,联系电话0851-86510757,复查合格人员方可领取资格证书;复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复核的考生,按自动放弃考后复核处理,取消当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并合格的,成绩无效,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二级注册计量师考试合格分数线是由本省自行划定,其时间另行通知。
五、关于考生信息修改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45号)精神,应考人员身份证件信息发生变更,造成报考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应考人员申请修改姓名或身份证号信息的按如下处理:
(一)如应考人员已取得资格考试证书(包括证书已打印但尚未领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不予修改。如应考人员在注册中因证书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时,由相关考试注册管理机构负责处理。
(二)因应考人员本人原因造成报考信息错误,需修改姓名或身份证号信息的,从2010年10月起,不予修改。
(三)应考人员申请修改报考级别、报考专业信息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原则上不予受理;如确需变更报考级别的,需重新审核报名条件、重新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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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