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2016年北京一级注册计量师报名时间
来源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6-04-18
中内容摘要: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2016年北京一级注册计量师报名时间2016年3月29日-4月10日。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6年4月11日-12日;网上缴费时间2016年4月13日-18日;打印准考证时间2016年6月14日至17日。考试时间6月18、19日。
关于北京地区2016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人考发〔2016〕15号
2016年3月28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贯彻执行<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发〔2006〕8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10号)精神,结合北京地区实际情况,现将2016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在北京地区工作,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的考试:
(一)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4.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6.取得其他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已评聘工程类或研究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免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只参加《测量数据处理及计量专业实务》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二)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工学类中专学历后,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时间的总和,其中,符合报名条件(二)中第1条的报考人员,其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年限是指取得工学类中专学历后,从事计量技术工作的时间。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须提交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台湾居民还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试安排和作答要求
考试日期考试时间考试科目
2016年6月18日9:00-11:30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一级)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二级)
14:00-16:30测量数据处理及计量专业实务(一级)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二级)
2016年6月19日9:00-12:00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一级)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答题前要仔细阅读试卷封二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专用答题卡首页的作答须知,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或免试部分科目考试(级别为免1科)的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
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当事人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四、报名相关事宜
考试报名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该软件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下载。
报考人员按照“老考生”和“新考生”两类人员管理。 “老考生”是指在北京地区成功报考过2015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且报考级别不变的人员,其余视为“新考生”。台湾居民按照“新考生”管理。
(一)“老考生”须于2016年3月29日至4月18日登录网报平台,按照系统要求直接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网上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二)“新考生”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时间安排 |
报名安排 |
具体要求 |
2016年3月29日-4月10日 |
网上填报 |
登录网报平台,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 |
打印报名表承诺签名并审核盖章 |
1.使用A4纸打印《2016年一级注册计量师报名表》或《2016年二级注册计量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 |
2016年4月11日-12日 |
现场资格 |
持相关材料到下列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
2016年4月13日-18日 |
网上缴费 |
完成现场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应重新登录网报平台,使用具备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可进行网上缴费且报名无效。 |
2016年4月13日-18日网上缴费完成现场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应重新登录网报平台,使用具备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可进行网上缴费且报名无效。
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机动车驾驶证,下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工程类或研究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上述证件、证明均为原件。
(三)报考人员网上缴费后,须于2016年4月18日前再次登陆报名系统,确认本人报考信息、级别和科目准确无误,并且缴费状态为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四)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2016年6月14日至17日登录网报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需要发票的考生,请于2016年6月20日至9月20日期间(节假日不办公),就近前往各区人事考试机构或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领取时须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明原件,代领人还要携带代领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
五、其他
(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 278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等17项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5〕2513号)规定,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70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75元,二级注册计量师考试每人每科68元。
(二)考试将采用“大规模考试中选择题抄袭作弊的考生甄别和考场监测技术”,在考试结束后对雷同试卷进行检测和认定,认定为雷同试卷或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网址:www.bjrbj.gov.cn/bjpta)查询证书发放事宜。
(四)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计量测试学会联系。
(五)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六)纪检监察举报信箱:jjjc@bjrbj.gov.cn
(七)考试咨询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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