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西二级注册计量师报名时间3月28日-4月7日
来源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03-09
中内容摘要: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6年江西二级注册计量师报名时间3月28日-4月7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4月5日—4月11日。网上缴费时间为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后至4月14日17:00。考试时间6月18、19日。
关于做好2016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82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10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6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
6月18日 9:00-11:30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一级)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二级)
14:00—16:30
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一级)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二级)
6月19日 9:00—12:00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一级)
(二)报名时间
网上注册登记时间为3月28日9:00—4月7日17:00;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4月5日—4月11日(工作日上班时间);网上缴费时间为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后至4月14日17:00。
我省考点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在南昌市设置。请各地按照《2016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二、资格条件
凡符合《关于印发〈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计量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40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附件2,摘录),均可参加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
实行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曾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始终,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获取考试资格或取得证书的,将取消考试资格或注销证书。
三、报名办法
(一)老应试人员(已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员)报名。分网上注册登记、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三个阶段。
1、网上注册登记。应试人员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进入应试人员注册页面,设置用户名及密码,填写本人真实情况及拟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考生本人近期(一年以内)电子照片。
2、网上缴费。应试人员可使用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报名详细页面查看审查确认结果,确认通过的应试人员,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已缴费的应试人员可使用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报名系统详细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报名无效。
3、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可在规定时间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二)新应试人员(即首次报名参加本项考试的人员)报名。分网上注册登记、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
1、网上注册登记。应试人员进入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进入应试人员注册页面,设置用户名及密码,填写本人真实情况及拟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应试人员本人近期(一年以内)电子照片。
2、现场资格审查。
非免试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设区市及以下单位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按属地管理 办法,由所在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至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后,到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资格终审并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在昌省直、中直单位的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资格审查点(地址:南昌市京东大道1139号,联系电话:0791-86355219)资格初审后,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资格审查点(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电话:12333)进行资格终审并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南昌以外的省直、中直单位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按属地管理办法,由所在单位统一到各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手续。
单位备案须提供以下材料(已备案单位只需提供参审人员汇总表):
(1)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
(2)经办人员承诺书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
(3)已盖章的参审人员汇总表1份。
单位参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试人员报名表3份;
(2)应试人员学历证书复印件2份(备原件);
(3)应试人员身份证复印件2份(备原件);
(4)单位出具的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年限证明2份;
(5)应试人员学历查询认证证明2份(附件3)。
免试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资格审查。凡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除携有关证明材料及资格证外,还须提交应试人员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工作经历、资历栏原始复印件,并按隶属关系加盖人事职改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印章,并由所在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资格审查点(地址:南昌市京东大道1139 号,联系电话:0791-86355219)资格初审后,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资格审查点(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电话:12333)终审,并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3、网上缴费。应试人员可使用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确认结果,确认通过的应试人员,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未通过确认的应试人员将无法进入缴费页面。已缴费的应试人员可使用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报名无效。
4、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可在规定时间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
(一)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设《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3个科目。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设《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和《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2个科目。报考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其中,一级注册计量师《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请应试人员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2.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3.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二)应试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报考人员索取,考后收回。
五、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采用GPTMIS系统进行管理。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科目信息设置为:
考试名称 | 级 别 | 专 业 | 考试科目 |
070.一级注册计量师 | 03.考全科 | 01.计量 |
1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 2 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 3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 |
02.免一科 | 01.计量 |
2 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 3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 | |
071.二级注册计量师 | 01.二级计量师 | 01.计量 |
1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 2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 |
六、考试收费
根据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关于核定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011〕399号)的规定执行,即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共3科)按每人每科70元的标准收取,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共2科)按每人每科60元的标准收取。
七、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等事宜与江西省计量协会联系,联系电话:0791-86253504。
(二)严格考试纪律。对违反有关考试纪律,尤其是经认定核实为雷同试卷的相关人员,都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江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和<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人员违纪违规处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11〕39号)和江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江西省人事考试违纪和异常试卷认定处理办法》(赣人社字〔2014〕125号)要求,予以严肃处理。
(三)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报考人员查分申请。
请各地照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
附件:1.2015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
2. 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录)
3.学历查询认证证明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3月4日
附件1
2016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
3月28日9:00 —4月7日17:00 |
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注册 | ||
4月5日至4月11日 (工作日上班时间) |
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查 | ||
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后至 4月14日17:00 |
网上缴费 | ||
5月8日前 |
报送试卷预订单 | ||
6月13日9:00至 6月17日17:00 |
报考人员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 ||
考 试 时 间 | 6月18日 | 9:00—11:30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一级)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二级) 14:00—16:30 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一级)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二级) | |
6月19日 | 9:00—12:00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一级) | ||
6月24日前 | 接收考后规则模板,报送考场信息 | ||
7月29日 | 报送一级注册计量师客观题成绩,接收主观题成绩 | ||
8月19日前 | 公布考试成绩 |
附件2:
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录)
按原人事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计量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40号)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相应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的考试:
(一)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4.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6.取得其他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免试条件:报名参加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截止2004年12月31日前,已评聘工程类或研究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免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只参加《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二)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工学类中专学历后,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附件3
学历查询认证证明
根据贯彻《关于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赣人社发〔2013〕27号)要求,各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学历须按下列要求进行查询认证:
1.大专及以上学历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查询认证,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留学人员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
3.其他无法通过网站查询的学历,须提供入学通知、或学业成绩、或学籍证明、或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佐证材料;也可通过相应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纸质认证报告。
4.查询认证情况经所在单位相关部门确认,并加盖公章后,与报考人员所提交的学历学位一并作为有效证明材料使用,未经查询认证学历一律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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