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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级经济师《农业》辅导讲义:第二章第二节

来源 :考试网 2019-02-14

第二节 农业企业的分类与企业组织形式

  【知识点】农业企业分类

  (一)按资产所有制形式划分

  (1)全民所有制农业企业:国有企业或者国家控股企业。国有农场具有技术装备先进、管理水平高;经营规模大、生产专业化和商品率高等特点。

  (2)集体所有制农业企业:集体企业是产权最模糊的一种企业。

  (3)私营(民营)企业:通常指非公有制企业,资产属于个人或家庭所有。家族企业,做大后势必“两权分离”(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

  (4)联合企业:不同经济成分,不同经济组织资源联合、组织起来的联合企业

  (二)按产出形态划分:产品生产型(从事农副产品的生产、加工和运销)和劳务型和服务型农业企业(提供劳动服务,如为农业生产服务或为人们生活服务等)

  (三)按生产经营范围内容划分:以生产农产品为主要业务的各种专业化企业和综合性企业;农产品生产和加工的农工联合企业;农产品生产、加工和运销的农工商联合企业;农业服务的服务性企业

  (四)按生产要素的结合形态划分:劳动密集型企业;资金密集型企业;技术密集型企业

  (五)按地域空间划分:地区型农业企业和跨地区型农业企业

  (六)按经营形式划分:承包经营;租赁经营;股份制经营

  (七)按企业资产的所有者形式划分: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合作企业;公司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

  【知识点】企业组织形式

  1. 独资企业:个人出资、个人所有和经营,也叫个体企业(私人企业)。不具有法人主体资格,一般称之为自然人企业。它是一种最初级的经济形态,有很大的局限性。

  2. 合伙企业:两个以上的出资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并订立书面协议而成立的企业。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不具有法人资格。

  3. 合作社企业:自愿参加、民主管理、按章程规定经营和处理成员产间利益关系。实行一人一票制,合作企业的主要宗旨是为成员提供服务,利润的分配按照成员与合作社业务往来的金额多少而定。对合作社承担有限责任,属特殊的法人企业。

  4. 公司制企业: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典型组织形式。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5. 股份合作制企业:既有合作制属性,又有股份制属性的混合制企业。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注:(1)董事会由公司董事组成(有限责任公司3—13人;股份有限公司5—19人),董事会的决议需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为保证监督的独立性,公司的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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