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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人事考试网2018年经济师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淮安人事考试网 2018-07-20

关于做好淮安市201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函〔2018〕30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与考点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11月3日、4日。

11月3日

上午

09∶00—12∶00 初级、中级(建筑、房地产、农业)

下午

14∶00—17∶00 中级(人力资源管理、运输水路、

运输铁路、运输民航、运输公路、邮电、旅游)

11月4日

上午

09∶00—12∶00 中级(金融、商业、保险)

下午

14∶00—17∶00 中级(工商管理、财政与税收)

  考试原则上在本市设立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二、考试科目和作答方式

  (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初级和中级两个级别,从2018年起,初中级全部实行电子化考试(以下简称机考)。报考人员可登陆经济师机考(电子化)考试操作流程指南,通过模拟作答系统进行模拟测试,熟悉考试作答界面。

  (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均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两个科目(详见附件1),均为客观题。上述两个科目实行合并组织、分科目连续作答的方式,每个科目考试时长(最长作答时间)为1.5小时,两科目总计考试时长为3小时。每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两个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起,经监考人员同意,应试人员方可提前交卷离场。迟到5分钟以上的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场,其报考的两个科目均作“缺考”处理。

  (三)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应考时,严禁将任何文具、(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工具及考试相关资料带入考场座位。

  (四)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机考考场规则》(附件2)及《机考应试人员考试须知》(附件3)。

  三、管理办法

  报考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报考条件

  (一)新报考人员条件:

  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应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1.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2.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①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助理资格满4年;

  ②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6年;

  ③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4年;

  ④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结)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2年;

  ⑤获硕士学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年;

  ⑥获博士学位。

  (二)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时间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五、报名与审核

  (一)201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或通过淮安人事考试网登录报名服务平台。

  (二)我市201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7月20日—8月6日,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9日。特别提醒:本次考试新考生报名采取先审核后网上缴费的方式,考生必须待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方可支付报名费用。请通过现场资格初审的考生务必于上述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三)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外省转入考生视同新考生。

  (四)从2018年报名开始,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考生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8年之前在报名平台注册的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五)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一定要注意所填信息的准确性。考生报名考试地区、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报考专业、报考科目、报考级别等重要报名信息务必填写准确、详细,报名信息确认后,姓名和身份证号两项信息无法修改。联系电话请务必填写考生本人手机号码且保持电话畅通。如因本人填写错误或者关机等原因造成无法及时联系、贻误报考等情况,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六)凡新考生,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按规定将有关报考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老考生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新考生现场审核时间:2018年8月6日-8月7日共两天(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15~17∶15)

  审核地点:淮安市大治路24号(原人社局院内)办公楼四楼

  联系电话:12333,83342208。

  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新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七)新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检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在审核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予退回。

  (八)对于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中包含的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须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再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九)本项考试结束后,经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十)为准确掌握港澳台人员报考情况,请各地在报名时认真审核“国籍地区”信息项,防止报考人员误填误报。

  (十一)10月25日—11月1日,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大纲及征订方式

  (一)2018年度经济考试大纲将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二)2018年度经济考试用书共出版32种。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订购考试用书。为方便报考人员订购考试用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中增加了经济考试用书订购功能。

  七、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精神, 201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每人10元。

  (二)考生如需领取通用发票(即发票抬头为考生),可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到淮安市翔宇中道150号政务服务中心E区23号窗口领取,数量或金额较大的请提前电话联系:83888293;如需开具具体姓名或者工作单位的发票,则需至淮安市大治路24号四楼人事考试中心综合科办理,联系电话83645602。如有特殊情况,考生还可选择先预留开票内容等信息,我们稍后为您采用“邮资到付”的方式寄送发票。

  附件:1.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代码

  2.机考考场规则

  3.机考应试人员考试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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