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事考试院2018年经济师考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 :武汉市人事考试院 2018-07-30
中关于组织参加201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武职改办〔2018〕17号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鄂人社考〔2018〕1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组织参加201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专业设置及考试方式
经济考试分为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设15个专业,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两个科目。考试采取在计算机上作答方式进行,应试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两个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全国统一的经济考试时间为11月3日、4日,按专业分两天上下午4个批次实施,具体安排见附件1。
《经济基础知识》科目和《专业知识与实务》科目实行合并组织、分科目连续作答的方式,每个科目考试时长(最长作答时间)为1.5小时,两科目总计考试时长为3小时。每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两科目合计可提前30分钟交卷、离场。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按照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规定,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二)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4、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5、获博士学位;
(三)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原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精神,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在报名时,须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台湾居民还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请有关考生在报名时认真填写“国籍地区”信息项,防止误填误报。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专业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年限。各地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
三、报名程序及报名办法
2018年我市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统一考试报名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实行网上填报信息、现场审查报名资格、网上缴费的模式。报考人员在首次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进行照片处理并上传照片(具体要求见软件说明)。
网报档案库。经济专业技术考试网报档案库按T+0原则确定(T为考试滚动年限1年)。“老考生”是指在武汉市成功报考过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其他报考人员视为“新考生”。“异地考生”,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武汉市单独设置考区,2017年曾在武汉市以外其他省(含湖北省)、市、州参加过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此次报考如选择“武汉市”报名点即为“异地考生”。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实行属地化管理,武汉市只受理现工作地或户籍在本市的报考人员。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证书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1号令)严肃处理,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
(一)新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的新考生,在网上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后,打印《报名表》1份,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同意(盖章)后,须本人持已盖章的《报名表》、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并携带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证明”原件,按规定时间到市人事考试院报名点(地址:江汉区新华路25号伟业大厦5楼)现场办理资格审查手续。资格审查合格后,报考人员可自行通过“网报平台”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二)老考生。老考生在“网报平台”选择报考地区并填写报名信息,确认提交并打印《报名表》后,不需现场资格审核,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报平台”进行网上缴费即可。
(三)异地考生。“异地考生”须按新考生重新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方可缴费。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企业的报考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报名。
未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办理报名手续或未支付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四)关于修改报名信息
1、审核前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确认、修改报名信息,修改后再重新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2、缴费成功后需持本人身份证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办理。
3、报考人员修改级别后按新考生重新报名,缴费成功后不再受理。
特别注意事项:
1、注册库中的姓名、身份证号、照片等信息无法更改,请考生注册时认真核对准确。
2、用户注册时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唯一的,请考生填写本人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
3、用户名或密码遗忘可通过注册邮箱或手机号找回,也可以本人持身份证到当地考试机构重置密码。
四、考务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8年7月17日9:00~8月2日17:30。
(二)现场资格审核时间
2018年7月17日~8月3日(双休日除外)
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三)网上缴费确认时间
2018年7月17日9:00~8月6日17:30。
(四)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
2018年10月25日9:00~11月4日16:30
准考证打印网址:中国人事考试网
(五)考试时间
考试按专业分批次进行,具体安排见附件1。
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须与报名时证件一致)方可参加考试。
五、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试用具。经济(初级)考试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计算机上作答,应试人员无须携带任何工具参加考试。禁止应试人员将任何文具、(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工具及考试相关资料带入考场座位。
(二)经济初、中级模拟作答系统。报考经济专业初、中级的人员,考前可登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电子化考试试点服务专区”,通过“模拟作答系统”熟悉电子化考试的系统界面、作答过程、试卷结构;“下载专区”中有《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电子化考试考场规则》,供考生下载。
考试将采用“大规模考试中选择题抄袭作弊的考生甄别和考场监测技术”,在考试结束后对雷同试卷进行检测和认定,认定为雷同试卷或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六、考区设置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由武汉市人事考试院统一安排考区。
七、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鄂价费〔2015〕139号)和《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部分人事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人社函〔2016〕238号),收费标准为61元/人·科。
八、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
2018年度经济考试大纲将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2018年度经济考试用书共出版32种,请报考人员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订购考试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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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武汉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