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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人事考试网2018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来源 :广西人事考试网 2018-07-13

关于做好201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

桂人考函〔2018〕23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机构、自治区直属机关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机考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10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34号)文件精神,201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经济考试)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机考。为做好 201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科目及方式

  《经济基础知识》科目和《专业知识与实务》科目实行合并组织、分科目连续作答的方式,每个科目考试时长(最长作答时间)为1.5小时,两科目总计考试时长为3小时。考试结束前30分钟可以提前交卷、离场。

批次

专业

考试时间

科目

1

初级:所有15个专业

中级:农业经济、房地产经济、建筑经济等3个专业

11月3日上午

09:00-10:30

经济基础知识(初级)

经济基础知识(中级)1

10:30-12:0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级)

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

2

中级: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经济、旅游经济等7个专业

11月3日下午

15: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中级)2

16:30-18:00

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

3

中级:商业经济、金融、保险等3个专业

11月4日上午

09:00-10:30

经济基础知识(中级)3

10:30-12:00

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

4

中级:工商管理、财政税收等2个专业

11月4日下午

15: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中级)4

16:30-18:00

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3〕3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为便于准确掌握港澳台人员报考情况,请各地在报名时认真审核“国籍地区”信息项,防止考生误填误报。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一)申报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高中以上学历。

  2.高校应届毕业生参加本年度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需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二)申报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者。

  2.取得大专学历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3.取得本科学历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4.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两年。

  5.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6.取得博士学位。

  三、报考程序

  本次考试采用全国统一网报系统开展网上报名工作,以档案库来检查报考人员是否为老考生。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非首次报考人员),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按新考生(首次报考人员)处理。

  首次报考人员和异地(外省)老考生须完成网上填报、现场资格审核和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等报考程序,方为报考成功。

  非首次报考人员完成网上填报、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即为报考成功。

  (一)网上填报

  报考人员于2018年7月15日9∶00至2018年8月1日17∶00统一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中国人事考试网按要求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和填写个人报考信息。

  已在网报系统注册过的报考人员使用原注册帐号登录填报。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选择相应报名点。首次注册信息的报考人员需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广西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中下载“照片处理工具”软件,用“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处理过后的照片方可上传。

  (二)现场资格审核

  为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64号)文件要求,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为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严格审核报名材料,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对非广西壮族自治区居民身份证或户籍,工作地属广西的报考人员核验《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1.全区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8年7月30-2018年8月1日。具体审核地址如下:

序号

报名点名称

审核及票据领取地址

咨询电话

1

南宁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南宁市建政路3号

0771-5624161

2

广西人事考试院

南宁市桂春路9号广西就业大厦一楼

0771-5505211

3

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柳州市广雅路23号

0772-2828697

4

桂林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6号桂林技师学院(原桂林市高级技工学校)

0773-2815807

5

梧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梧州市西堤三路11号一楼

0774-3856118

6

北海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北海市北京路与西南大道交汇处往东100米(人才大厦一楼6、7号窗口)

0779-3219295

0779-3210291

7

防城港市干部培训考试管理办公室

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3号窗

0770-2834805

8

钦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钦州市永福西大街51号东泉大厦4楼

0777-5987287

9

贵港市人社培训考试管理办公室

贵港市中山路349-2号院

0775-4561336

0775-4562101

10

崇左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崇左市友谊大道中段人力资源市场大楼608室

0771-7968335

11

来宾市人事考试中心

来宾市华侨投资区绿源路329号

0772-4271588

12

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贺州市平安西路262号201室

0774-5136517

13

玉林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玉林市香莞路40号(玉林市市直机关办公三区办公楼三楼)

0775-2680828 0775-2675700

14

百色市人事考试中心

百色市城东拉域一路20号百色市人才市场一楼

0776-2685106 0776-2685121

15

河池市人事培训考试管理办公室

河池市新建东路三巷24号河池市人才市场三楼

0778-2303565

  广西人事考试院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上午09∶00-11∶30 ,下午13∶30-16∶30,各市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时间请咨询各市人事考试机构。

  2.现场资格审核提供材料。首次报考人员和异地(外省)老考生须携带:(1)单位初审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原件1份;(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3)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职称证书等相应证件原件。到所选择的报名点现场办理资格审核手续。

  3.属地管理报考资格审核提供核验材料:

  非广西壮族自治区居民身份证或户籍,工作地属广西的报考人员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三)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1.全区报名点全部实行网上缴费。首次报考人员和异地(外省)老考生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非首次报考人员在网上修改信息、报名确认后,直接在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操作结束后,请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若缴费结束后查询仍是未缴费状态,说明缴费未成功,请在缴费时间内及时缴费。

  2.缴费时间。首次报考人员和异地(外省)老考生:2018年7月30日9∶00至2018年8月6日17∶00

  非首次报考人员:2018年7月15日9∶00至2018年8月6日17∶00

  3. 收费标准。按照桂人社发〔2016〕24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须缴纳考试费每人每科61元。

  4.票据领取。票据做为报销凭证,若需要领取的,凭网上缴费的资格考试报名表或本人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内领取,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票据领取资格。

  广西人事考试院报名点报考人员:⑴领取时间:2018年8月23日-2018年11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办理,节假日不办理;(2)领取地点:南宁市桂春路9号广西就业大厦一楼大厅广西人事考试业务服务窗口(所开票据均为非税收入专用收据)。

  各市报名点报考人员:各市报名点的发票领取方式、时间、地点由各市另行安排。

  (四)关于修改报名信息

  1. 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2. 已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不能自行修改报考信息,可在资格审核期间携带报名表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到相应资格审核点现场办理信息更改手续。

  3.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不能更改报考信息。

  (五)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对提交报考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予发放资格证书;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并收回证书。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再受理补报手续。

  四、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可于2018年10月29日10∶00至2018年11月4日15∶05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 黑白、彩色均可,无照片或自贴照片无效)。

  五、参考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考试前20分钟可进入考场;考试开始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可提交交卷、离场。

  (二)考试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考生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凭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或考场辖区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注明有效期限的临时身份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他证件(证明)均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应试人员要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有违法行为的,按《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处理。

  (四)考试结束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对雷同试卷进行认定,并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

  (五)考试

  1.应试人员无须携带任何工具参加考试。禁止应试人员将任何文具、(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工具及考试相关资料带入考场座位。

  2. 中国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开通模拟作答系统,应试人员可登录模拟作答系统进行模拟测试,熟悉考试作答界面。

  七、考场设置

  本次考试广西考区考场只设在南宁市,全区各地考生集中到南宁应考。

  八、成绩管理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九、成绩查询与证书办理

  (一)考试结束2个月后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二)证书办理事宜请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中的“证书领取”专栏查询。

  十、考试用书征订

  2018年度经济考试用书共出版32种。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订购考试用书。(咨询电话:010-64962347)

  教材预订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通过考试网考试书店。教材咨询电话:4000-525-585。

  十一、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考务咨询:0771-5505211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2018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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