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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经济师考试复习资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财政

来源 :考试网 2017-05-09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财政

  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的建立并没有改变我们的经济制度,仍然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基础,公有制经济在经济活动中居举足轻重的地位,是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这就决定了作为全民所有制代表的国家除履行社会管理者干预经济的职能外,还要履行资产所有者职能。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所履行的社会管理者职能和资产所有者职能构成了统一的国家经济职能,但由国家双重身份所决定的这双重职能则应逐步分离。与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双重身份所决定的双重职能的分离相适应,在以国家为主体的统一的财政前提下,将财政划分为公共财政和国有资产(本)管理财政并分别予以管理无疑是必要的,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财政具有双元结构财政的特征。

  公共财政和国有资产(本)财政是统一财政的两个有机的组成部分,两者具有内在统一性,因此不应完全独立起来看待,以免割裂财政的整体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科学地界定两者的职能范围,并分别实施管理,使他们各归其位、各行其职,以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政府职能

  2.宏观调控的模式、目标和手段

  模式:1.计划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计划工作的任务,是合理确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宏观经济调控目标和产业政策、搞好经济预测,规划产业结构调整、生产力布局国土整治和重点建设。

  2.货币政策----金融部门是运用货币手段实行宏观调控的部门。中央银行通过运用存款准备金、中央银行贷款利率和公开市场业务等手段,调控货币供应量,保持币值稳定,并通过监督和管理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各种非银行金融机构,维护金融秩序,保证金融机构的安全运行。

  3.财政政策----财政部门是运用财政手段实行宏观调控的部门。财政部门通过财政收支、税收、税率和国债等手段,促进经济增长,优化产业结构,调节收入分配,维护社会秩序。

  总结:在由计划、金融、财政三方面组成的宏观经济调控体系中,计划工作的重点是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金融工作的重点是促进社会效益的提高,财政工作的重点是主持社会公平。三者分工协作,利用利率、汇率、税种、税率等经济杠杆,通过市场间接作用于企业,诱导企业循着国家宏观调控的目标发展。

  目标:1.保持总供给和总需求之间总量的基本平衡和国际收支的平衡,以防止和抑制通货膨胀,保持物价稳定

  2.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增加就业

  3.引导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手段:国家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主要运用经济手段,辅以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主要是实现国民经济的综合平衡,即财政(收支)平衡,金融(信贷)平衡,外汇平衡,物资平衡,以及它们之间的综合平衡。

  财政收支平衡。不能容忍“财政赤字无害论”。财政税收政策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用以调整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从微观经济的层面说,国民收入按三要素分配;但从宏观经济层面说,国家要对国民收入通过财政税收政策进行再分配。把剩余价值的一部分由国家掌握,用于社会保障体系以及增加社会主义因素。同时,财政税收政策还是指导经济和企业的发展方针的指针。

  金融信贷平衡。不能容忍“通货膨胀无害论”,也要反对“轻微的通货膨胀有利论”。金融信贷政策尤其是利率政策,则是国家指导经济发展和企业发展的指针和工具。

  外汇平衡。外汇储备不可缺少,但并非“越多越好论”。考虑到我国日益扩大的外贸规模和日益增长的外汇储备,以及汇率、利率、税率、国际贸易、国际投资以及经济增长之间日益复杂的关系,外汇政策越来越成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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