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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基金法律法规》备考资料(8)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04-16
中2018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基金法律法规》备考资料(8)
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的主要披露事项包括:基金概况、基金募集情况与上市交易安排、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10名持有人、主要当事人介绍、基金合同摘要、基金财务状况、基金投资组合报告、重大事件揭示等。
基金临时信息披露
(一)关于基金信息披露的重大性标准
各国(地区)信息披露所采用的“重大性”概念有以下两种标准:一种是“影响投资者决策标准”,另一种是“影响证券市场价格标准”。
(二)基金临时报告
对于重大性的界定,我国基金信息披露法规采用较为灵活的标准,即“影响投资者决策标准”或者“影响证券市场价格标准”。如果预期某种信息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则该信息为重大信息,相关事件为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2日内编制并披露临时报告书。
(三)基金澄清公告
由于上市交易基金的市场价格等事项可能受到谣言、猜测和投机等因素的影响,为防止投资者误将这些因素视为重大信息,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还有义务发布公告对这些谣言或猜测进行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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