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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2021年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报名通知

来源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03-17

  琼人发〔2021〕20号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4号)安排,2021年度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于5月15日、16日、22日、23日举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于5月15日、16日举行。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管理

  考试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由省委人才发展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

  二、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

  (一)一级考试设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建筑设计,建筑结构,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建筑材料与构造,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和场地设计(作图题)9个科目。

  (二)二级考试设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建筑结构与设备,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和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4个科目。

  三、报名条件

  现在我省工作或户籍所在地是我省的人员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过渡办法

  为维护广大考生切身利益,确保新《建筑师条例》在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中顺利实施,2020年起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过渡方案,做好新、老考生报考衔接工作,即:自2020年度考试开始,首次报考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应试人员视为“新考生”,报考条件按新《建筑师条例》执行;2020年前报考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且在成绩滚动期内存在有效成绩(存在合格科目)的应试人员视为“老考生”,报考条件按原《建筑师条例》执行,在成绩滚动期内没有获得有效成绩(不存在合格科目)的应试人员应按新《建筑师条例》执行。今后,凡是在滚动期内无有效成绩的“老考生”,报考时按新《建筑师条例》执行。

  (二)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学历或职称及工作时间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建筑学硕士以上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博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

  (2)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硕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3)具有建筑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或者具有建筑学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

  (4)取得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或者取得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

  (5)不具有前四项规定的条件,但设计成绩突出,经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认定达到前四项规定的专业水平的。

  第(3)项至第(5)项规定的人员应当取得学士学位。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准备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或个人下载打印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

  (三)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建筑学或者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

  2.具有建筑设计技术专业或者相近专业大专毕业以上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3.具有建筑设计技术专业4年制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

  4.具有建筑设计技术相近专业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

  5.取得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说明见附件2。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3月19日至3月29日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网上、现场审核相结合)和网上缴费的方式。

   1.网上报名

  (1)首次报名的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用户注册,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历学位信息(不能修改删除,只能增加,最多限填5条)。上传照片必须是近期彩色标准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考生在上传照片时,为保证格式正确,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工具下载栏目下载照片处理审核工具,按照该工具使用说明对本人近期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进行处理。

  (2)非首次报名的考生须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补充完善学历学位等信息。

  注意事项:

  1、新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2、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可选择接受或者不接受告知承诺,如不接受告知承诺制的考生可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接受告知承诺制的考生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承诺内容包括:确认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等告知事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报名条件,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须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且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注:如遇到信息填报错误且已进行确认操作或忘记用户名和密码等情况,可通过现场办理和网上办理两种方式进行修改。

  现场办理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和邦路3号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二楼职称考试柜台。

  网上办理:考生登录“海南政务服务网”,用个人真实身份信息注册账号后,在首页搜索“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更正”,按提示进行办理。

  咨询电话:0898-65375001 

  咨询时间:工作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 14:30-17:30

  报考信息填写错误需要修改的考生,须于报名期间办理。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采用在线核查和现场核查两种方式。

  (1)在线核查。考生网上报名后,中国人事考试网将自动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即可按规定时间在网上缴费报名,不再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报名确认。

  (2)现场人工审核(下列报考人员须到现场人工审核):

  ①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

  ②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

  ③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查的报考人员;

  ④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的报考人员;

  ⑤撤回承诺申请的;

  ⑥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需要到现场人工审核报名资格的考生须于3月19日至3月29日期间提供以下材料清单:①考生报名登记表1份;②考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③考生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④工作单位出具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以及相关社保证明文件各1份;⑤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或工作在海南的其他证明文件各1份(省外户籍人员)。送至海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二楼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白龙南路77-1号,联系人:向金华,电话:65352821)。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考试通过后进行报名资格复核,资格复核提供的材料清单与人工审核提交的材料清单一致。

  3.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完成报名确认后,须在3月19日至3月29日期间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按照考试收费标准网上缴纳考试费。考生未按时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依据《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7〕9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一级考试收费标准知识题63元/人·科,作图题152元/人·科;二级考试收费标准知识题70元/人·科,作图题75元/人·科。考生银行卡在成功扣款后即表示缴费已完成,报名成功。

  如出现确认缴费后未能显示成功结果的情况,只要确认银行扣款后即可报名成功,支付状态不影响报名结果。系统会不定期进行对账,届时报名状态会正常显示。

  需要开具发票的考生,请在考试报名截止后2个星期内办理,本人开具发票的持个人报名信息表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开具发票的需持委托书、个人报名信息表和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到海口市和邦路3号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三楼319室办理。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5月10日至5月14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于5月15日、16日、22日、23日举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于5月15日、16日举行。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社保卡参加考试,考点设在海口市(详见准考证),考场内外均配备视频监控设备。

  六、考生应考注意事项

  (一)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

  (二)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应试人员可自备绘图板、空白坐标纸参加考试,坐标纸考后与草稿纸一同收回。

  (三)参加作图题科目考试的考生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开考前认真阅读该作图题考试科目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

  (四)详尽的注意事项可阅读附件3或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在报名须知中下载阅读“202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注意事项”。

  (五)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六)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对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七、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

  考试成绩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公示、证书发放等相关信息获取方式:

  (一)关注“海南就业”微信公众号浏览相关文章;

  (二)登录海南省公共招聘网人事考试专栏查询

  网址:http://zhaopin.hainan.gov.cn/#/ww/r/a/wwra_cont.html

  注:推荐使用谷歌、火狐浏览器。

  八、联系方式

  (一)报名资格咨询:海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咨询电话:65352821。

  (二)考试咨询电话: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处。

  咨询电话:65375001、65339752。

  咨询时间:08: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附件:1.202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时间安排 

  2.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说明

  3.202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注意事项

  4.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表

  5.报考承诺书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2021年3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hrss.hainan.gov.cn/hrss/tzgg/202103/040b6b6671a644b1a02a8e8a7f6ce48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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