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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事考试网2021年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报名通知

来源 :安徽省人事考试网 2021-03-18

  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发布了《关于202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安徽考区考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关于202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安徽考区考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皖人社秘〔2021〕65号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省直及中直驻皖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2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安徽考区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21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时间为相邻2个周末共4天,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时间为2天,具体考试时间见《202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时间表》(附件1)。

  (二)考试管理模式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以8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9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8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能获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以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能获得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请报考人员认真选择报考科目,避免因个人选择报考科目错误导致考试通过后无法注册。

  二、报考条件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过渡办法

  国务院于2019年4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以下简称“《建筑师条例》”)进行了修订,在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中,增加了学士学位的要求。为维护广大考生切身利益,确保新《建筑师条例》在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中顺利实施,2020年起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过渡方案,做好新、老考生报考衔接工作,即:自2020年度考试开始,首次报考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应试人员视为“新考生”,报考条件按新《建筑师条例》执行;2020年前报考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且在成绩滚动期内存在有效成绩(存在合格科目)的应试人员视为“老考生”,报考条件按原《建筑师条例》执行,在成绩滚动期内没有获得有效成绩(不存在合格科目)的应试人员应按新《建筑师条例》执行。今后,凡是在滚动期内无有效成绩的“老考生”,报考时按新《建筑师条例》执行。

  (二)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学历或职称及工作时间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建筑学硕士以上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博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

  (2)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硕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3)具有建筑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或者具有建筑学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

  (4)取得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或者取得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

  (5)不具有前四项规定的条件,但设计成绩突出,经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认定达到前四项规定的专业水平的。

  第(3)项至第(5)项规定的人员应当取得学士学位。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准备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或个人下载打印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

  (三)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建筑学或者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

  2.具有建筑设计技术专业或者相近专业大专毕业以上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3.具有建筑设计技术专业4年制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

  4.具有建筑设计技术相近专业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

  5.取得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说明》见附件2。

  三、报考流程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有关告知承诺制具体内容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查询。

  报考人员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徽健康码。并按如下流程完成报考:

  (一)注册用户

  报考人员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照平台规定的流程注册用户。

  报考人员注册前,须从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并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通过审核工具生成的报名照片上传后被自动识别为合格,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人工审核。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慎重选用。

  新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已注册报考人员须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社保卡。

  注册用户功能全年开放,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结果最迟将于信息提交后24小时内返回,请报考人员及时完成注册,以免影响报名。

  (二)填写报考信息

  完成注册的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3月19日9:00至3月25日17:00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点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服务平台,选择相应考试进入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填写报考信息。

点击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2021年注册建筑师报名入口

  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承诺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2.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包括:

  (1)已知晓告知事项;

  (2)已符合报考条件;

  (3)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

  (4)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3.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4.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有关规定,报考人员原则上要在现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三)核查

  在线核查。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

  现场核查。符合下列情形的报考人员,应接受现场核查: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

  3.撤回承诺申请的;

  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请报考人员于2021年3月25日16:00前将有关证明材料电子版上传到报名服务平台作为辅助,并于3月24日至25日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看各市现场核查具体安排,按要求参加现场核查。

  现场核查所需材料如下:

  1.从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张,并签字确认;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表上的证件类型一致);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

  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建筑设计工作年限证明;

  5.报考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下载)和《职业实践登记手册完成情况表》(见附件3);

  6.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条件5的人员应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上述证件、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现场核查工作由各市人社、住建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各市人社、住建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于2021年3月23日前将本地区现场人工核查时间和地点安排情况报省人事考试院,并于2021年3月30日前完成现场核查工作。

  各核查部门要采取措施,认真进行核查。凡在核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应当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在核查前,报考人员可自行修改报考信息;核查后,报考人员不能进行修改。请报考人员严格按照流程和提示进行操作,并注意查看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各市人事考试网站通知。报名技术问题可咨询0551-12333-1,资格核查问题可咨询各市人社、住建部门。

  (四)网上缴费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计〔2016〕82号和省财政厅、物价局皖价费〔2015〕123号文件规定,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费按知识题(选择题)每人每科63元、作图题每人每科152元收取;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费按知识题(选择题)每人每科70元、作图题每人每科75元收取(均含上缴国家部分)。

  通过核查的报考人员,请于3月31日16:00前登录报名服务平台,通过易宝支付平台网上缴纳考试费用。如对费用支付有疑问,请咨询易宝支付平台24小时客服热线:95070。报考人员缴费是否成功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显示结果为准。未按规定的流程和时限办理报名手续或未支付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四、考点设置及准考证办理

  本次考试考点应选用标准化考场,各考区要将考试监控视频资料按要求期限保存。省人事考试院将对全省报名信息进行汇总,根据报名情况安排考点、编排考场和准考证号码。请应试人员于5月11日16:00后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五、成绩查询

  应试人员可以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也可以在电子社保卡(皖事通、支付宝、微信、云闪付、各社保卡合作银行APP等均可申领)的“全国服务—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成绩查询”模块中查询成绩。

  六、监督管理

  (一)免予核查

  1.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予核查:

  (1)已经作出承诺的;

  (2)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全部在线自动完成核查的;

  (3)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

  2.对于免予核查的人员,考试组织机构将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监管的具体方式与相关要求由省级考试组织机构确定。

  (1)随机抽查。考试组织机构将按一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核查报考人员的践诺情况。

  (2)重点监管。考试组织机构将对报考免试级别且无法在线核查免试相关证明材料,或被社会监督举报的报考人员进行重点监管,要求报考人员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智慧监管。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大数据比对、人工智能技术、特定条件判断等方式进行智慧监管。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二)社会监督

  对于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材料,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示相关人员承诺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三)不实承诺的处理

  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取得注册证书的,由注册机关撤销其注册,并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

  报考人员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七、注意事项

  (一)答题方式

  请应试人员认真阅读《202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见附件4),应试时携带规定的工具和文具,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使用的证件一致)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等违禁物品带入考场座位。

  (二)广德市、宿松县考务安排

  广德市和宿松县的考试考务工作分别由宣城市和安庆市统一安排,请有关单位做好工作衔接和安排。

  (三)疫情防控要求

  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见附件5),按照防控要求参加考试。

  请各市、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按照《关于做好人事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97号)规定落实疫情防控属地责任,确保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四)其他事项

  202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监考手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皖人社发〔2013〕2号)《安徽省人事考试考点考场管理细则(试行)》(皖人社发〔2013〕5号)等有关规定;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附件:1.2021 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时间表

  2.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说明

  3.职业实践登记手册完成情况表

  4.2021 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注意事项

  5.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3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www.apta.gov.cn/ProfTech_NoticeIndex/ProfTechActivityDetail?aid=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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