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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监理工程师《投资控制》考试重难点解析:第七章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9-22

第七章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

  本章重(难)点解析

  (一)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

  投资目标的分解是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的基础,而且资金使用计划在实际工作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建议应试人员熟练掌握按投资构成分解、按子项目分解、按时间进度分解等三种形式的资金使用计划,以及按子项目分解的资金使用计划表的内容、时间-投资累计曲线的形式与编制等。其中,按子项目分解的资金使用计划表可以结合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加强理解和记忆;时间-投资累计曲线则与《进度控制》的有关内容(S曲线比较法)的关系密切。

  (二)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措施

  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措施包括组织措施、经济措施、技术措施以及合同措施等。建议与第一章的对应内容,结合理解、共同记忆。

  (三)工程计量

  在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的工程计量程序中,应注意“7天”、“24小时”等关键时限,以及由此引发的计量结果“有效”、“无效”的规定;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的工程计量程序中,应注意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计量”与“审核”、总监理工程师的“审定”与“签署”,以及计量工作的流程。

  除工程计量的依据(三个)外,在工程计量的六种方法中,除掌握每种方法的基本思路以外,更要注意其相应的适用条件与特点。例如,均摊法适合于稳定发生的费用,凭据法要求证据确凿,估价法用于进行之中的工作等。

  (四)项目监理机构对工程变更的管理

  项目监理机构在施工阶段实施工程变更管理时,对于设计单位因原设计缺陷提出的变更,应要求其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并通过建设单位进行转发。而且,主要的控制对象应当是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要求。

  工程师,也只有工程师才有权签发工程变更单。工程变更单通常包括工程变更要求、工程变更说明、工程变更费用和工期、必要的附件;如果附有设计变更文件,必须将其附上。

  工程变更应当先就补偿达成一致,再从事相应的工作。但是,当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未能协商一致时,为了避免工程被无谓的拖延,项目监理机构应当提出一个暂定的价格作为临时付款的依据。而且,承包单位必须开始实施相应的变更工作。

  (五)我国现行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

  “08规范”规定,因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

  ⒈ 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价格,按合同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

  ⒉ 合同中有类似于的综合价格,参照类似的综合价格确定;

  ⒊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从某种意义上讲,工程量清单及其项目、单价的完备程度,对于工程变更具有重要影响。而且,工程变更可以在“案例分析”中进行命题(尤其是对应于“08规范”)。因此,应试人员必须熟练掌握。例如,根据已有相同或类似项目的价格,确定变更项目的价格。

  (六)索赔控制

  有关索赔及其索赔费用,不仅是投资控制的重点,也是“案例分析”考试的基础。而且,最好能与《合同管理》的有关内容结合起来理解、掌握。

  1.常见的索赔内容

  (1)承包商向业主索赔(纯业主原因、不可抗力等10种情况);表7-1.

  (2)业主向承包商索赔(6种情况)

  2.索赔费用的组成

  就索赔费用的组成而言,建议应试人员把握以下几点:①只有非承包商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才能给予其相应的补偿;②给予承包商补偿的费用可以是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全部组成因素;③仅仅针对合同以外的额外或超支部分进行补偿,即已经支付过的工程费用坚决不予补偿;④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承包商索赔比较容易获得成功的是直接费,其次是间接费,最为困难的是利润。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用。包括人工费(4项)、材料费(3项)、施工机械使用费(3项,并区分自有与租赁设备)、企业管理费、利润等5个部分。

  一般来说,对于工程暂停的索赔,由于利润通常是包括在每项实施的工程内容的价格之内的,而延误工期并未影响削减某些项目的实施、导致利润减少。因此,一般的监理工程师很难同意在其费用索赔中加入利润损失。计算的利润率应与报价单(利润率)保持一致。

  (2)措施项目费。已有措施项目,执行原有的组价方法;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

  (3)其他项目费。人工费、材料费等,按合同约定。

  (4)规费和税金。除非工程内容的变更或增加外,不能索赔(与报价单保持一致)。

  3.索赔费用的计算

  在索赔费用的三种计算方法中,应试人员不仅要掌握它们的思路,还要掌握各自的适用条件和特点。例如,最常见的实际费用法适合于单项索赔,并且计算结果最为准确;修正的总费用法适合于综合索赔,而且尽管从4个方面弥补了总费用法算得索赔金额偏高的缺陷,但仍不如实际费用法准确(这也是及时处理索赔的重要原因之一)。

  (七)工程价款的结算

  注意执行《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的有关规定。

  1.结算方式

  尽管按月结算的方式最为常见,但应试人员仍需注意分段结算方式。

  2.工程预付款

  ①额度。包工包料的工程,合同金额(扣除暂列金额)的10%~30%;重大项目,逐年预付;实行清单计价的项目,实体性消耗和非实体性消耗部分,分别约定。

  ②支付时间。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签订合同的一个月内或者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若未支付,则到期后的10天内通知→14天后,可以停工。 ③未签合同或不具备施工条件,不予支付。 ④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比例(方式)扣回。

  3.工程进度款

  在计算、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除当期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是否存在价格(单价)调整外,必须注意是否需要(按等比例或等金额)扣回预付款、是否扣留保修金(保留金)。而且,如果达到起扣点以后,应当通过扣减材料费的方式,扣回工程预付款。

  4.竣工结算

  程序与审查!

  (八)FIDIC合同条件下工程费用的支付

  与我国的工程价款结算相比,FIDIC合同条件下工程费用的支付,更加严谨、规范。它不仅明确规定了工程支付的范围和项目(清单以内、以外)、支付程序(由承包商负责启动),而且明确规定了进行支付时,必须同时满足的5个条件(这些条件要比工程计量更为严格)。 工程支付的报表与证书,通常包括月报表、竣工报表、最终报表和结清单、最终付款证书、履约证书。它们的编制者、反映内容、处理时限等有所不同。

  由于FIDIC合同条件下工程费用的支付比较规范,符合国际惯例,在“投资控制”、“案例分析”中均较易出题。故此,建议应试人员熟练掌握。例如,动员预付款的扣还,材料设备预付款的支付与扣还,保留金的比例、扣留与返还,工程支付报表与证书的内容、处理时限等,尤其是与我国规定的不同之处。

  (九)工程价款的动态结算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价格调值公式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必须做到熟练掌握、灵活应用。而且,应用公式时(7-5),需注意定值(固定要素)权重与各个可调因子(品种)系数的和必定为1.这样,即使已知条件中缺少一个系数,可以顺利计算。

  应当注意,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56号令),调值公式算出的是“差额”部分。

  (十)投资偏差分析

  为了准确地分析投资偏差,必须真正掌握投资偏差、进度偏差,以及已完工程实际投资、已完工程计划投资、拟完工程计划投资的概念。例如: 已完工程实际投资=已完工程量×实际单价 已完工程计划投资=已完工程量×计划单价

  拟完工程计划投资=拟完工程量×计划单价

  在投资偏差分析的各种方法中,表格法的信息量大,属于最常用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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