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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投资控制》章节考点整理及例题:第三章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8-04

  第二节 工程量清单(GB50500-2008)

  知识点一:工程量清单的概念

  1. 应用: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应作为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计算工程量、支付工程款、调整合同价款、办理竣工结算以及工程索赔等的依据(3.1.3)。

  2. 国有资金投资: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以下二者简称“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国有资金占总投资的50%以上;不足50%,但国有投资者拥有控股权。

  3. 组成:我国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由正文和附录两大部分组成。

  (1)正文:包括总则、术语、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等。

  (2)附录(共有6个内容):

  A-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B、C、D、E;F-矿山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知识点二:工程量清单的作用:平等、共同的竞争基础;计价的依据;付款与结算;调整工程量、进行索赔依据等。

  知识点三: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工程量清单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组成。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依据除“08规范”外,还包括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和办法,建设工程设计文件,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属于不可调整的“闭口清单”,应当根据附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数量)计算规则(五个统一)进行编制。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基本格式,参见表3-1。

  (1)项目编码:“08规范”强制性规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应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至九位应按附录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以五级编码设置。其中,第一级表示工程分类顺序码(分二位);第二级表示专业工程顺序码(分二位);第三级表示分部工程顺序码(分二位);第四级表示分项工程项目顺序码(分三位);第五级表示工程量清单项目顺序编码(分三位)。

  (2)项目名称:“08规范”强制性规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附录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

  (3)项目特征:“08规范”强制性规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应按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述。而且,这是“08规范”的新增规定。

  项目特征描述了工程项目或分项工程的实质,并主要涉及项目的自身特征、项目的工艺特征以及可能对项目施工方法产生影响的特征。清单项目特征的描述,应根据“08规范”附录中有关项目特征的要求,结合技术规范、标准图集、施工图纸,按照工程结构、使用材质及规格或安装位置等,予以详细而准确的表述或说明。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遵照附录规定的内容,项目特征的表述按拟建工程的实际要求,以满足确定综合单价为前提;对采用标准图集或施工图纸能够全部或部分满足项目特征描述要求的,可直接采用详见××图集或××图号的方式,并进行必要的文字补充。

  (4)计量单位:“08规范”强制性规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附录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例如,吨、立方米、平方米、米、千克或克,以及项、个等。

  (5)工程量计算:“08规范”强制性规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应按附录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数量以形成工程实体为准,并以完成后的净值计算。由于实体的工程量具有唯一性,从而为各投标人提供了统一、公平的竞争平台。如果投标人的施工方案需要增加部分工程量,例如基坑开挖中的放坡、围护,则将其相应的费用折算到综合单价或措施项目费用中。

  2. 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措施项目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一般来讲,其费用的发生和金额与时间、施工方法或工序相关,与实际完成的实体工程量的关系不大。

  措施项目清单为可调整清单,投标人对于招标文件中所列项目,可根据企业自身特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规范及工程验收规范等做适当的变更增减。投标人要对拟建工程可能发生的措施项目和措施费用进行通盘考虑,清单一经报出,即被认为是包括了所有应该发生的措施项目的全部费用。如果出现报出的清单中没有列项,且施工中又必须发生的项目,业主有权认为,其已经综合考虑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索赔与调整。

  “08规范”规定,措施项目中可以计算工程量的项目清单,宜采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编制,列出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不能计算工程量的项目清单,以“项”为计量单位。例如,混凝土浇注的模板工程,与工程实体具有直接关系,又可精确计量,采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方式中的综合单价,更有利于合同管理。

  3.其他项目清单的编制:其他项目清单是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以外,因招标人的特殊要求而发生的与拟建工程有关的其他费用项目和相应数量的清单。其具体内容与工程建设标准的高低、工程的复杂程度、工程的工期长短、工程的组成内容、发包人对工程管理要求等密切相关。

  (1)暂列金额:设置暂列金额可以应对不可避免的价格调整,有利于更好地确定、实现投资或造价控制目标。虽然其列入到合同价款,但是只有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实际发生,并经发包人认可后,才能动用。

  (2)暂估价:通常包括材料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为了便于合同管理和计价,需要纳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中的暂估价,最好只是材料费,以方便投标人组价。专业工程暂估价以“项”为计量单位,一般应是综合暂估价,并包括除规费、税金以外的管理费、利润等。

  (3)计日工:计日工适用的零星工作一般是指合同约定之外的或者因变更而产生的、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应项目的额外工作,尤其是时间不允许事先商定价格的额外工作,并以完成零星工作所消耗的人工工日(工时)、材料数量、机械台班进行计量,按照计日工表中填报的适用项目的单价进行计价支付。

  (4)总承包服务费:招标人对专业工程进行分包和自行采购供应部分材料、设备,并要求总承包人提供相关服务、管理时,例如,分包人使用总包人的脚手架、水电,总包人对发包人采购供应部分材料、设备提供收、发、保管服务和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对竣工资料统一汇总整理等,招标人应当预计并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向投标人支付总承包服务费。

  4.规费项目清单:作为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交纳的费用,由于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可以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对规费项目进行调整。因此,“08规范”规定,出现上述未列的项目,应根据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的规定列项。

  5. 税金项目清单:如果国家税法发生变化或地方政府及税务部门依据职权对于税种进行了调整,“08规范”规定,出现上述未列的项目,应根据税务部门的规定列项。

  知识点四: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或招标人(编制招标控制价)填报由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

  “08规范”强制性规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但是,其综合单价中,仅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以及相关的风险因素所产生的费用,实质上属于狭义的,或不完整的综合单价。

  1.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方法:(1)工程造价的计算:逐级汇总:

  (2)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计算

  工程净量的计算;人、材、机数量的测算;市场调查与询价;计算分项工程的直接工程费单价;计算综合单价等5步。

  (3)措施项目费的计算:措施项目清单的金额,应根据拟建工程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参照规范规定的综合单价组成来确定;其余的措施项目可以“项”为单位的方式计价,并包括除规费、税金外的全部费用。计算措施项目费的方法可以包括参数法、实物量法和分包法。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4)其他项目费用的计算:由于工程建设标准的高低、工程复杂程度、工期的长短、工程的组成内容各不相同,并且这些因素直接影响到其他项目清单中的具体内容,在施工前很难预料在施工过程中会发生什么变更。所以招标人将这部分费用以其他项目费的形式列出,要求投标人按招标人提供的数量和金额列入报价,不允许投标人对价格进行调整。例如,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由招标人按估算金额确定;计日工和总承包服务费由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出的要求,按估算的费用确定。

  (5)规费和税金的计算: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规费可用计算基数乘以规费的费率计算得到。具体计算时,一般按国家及有关部门规定的计算公式和费率标准进行计算。

  建筑安装工程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计算税金时,按纳税地点选择税率。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6)风险费用的计算:风险的内容与范围——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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