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监理工程师考试《合同管理》章节考点:第六章第六节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11-24
中第六节 施工分包合同管理
一、 施工分包合同概述
1、 专业分包与劳务分包
1)、二者区别:
①、 发包人的收入:专业分包规定为分包合同价格,获得收入包括施工成本、管理成本和利润等;劳务分包规定为劳务报酬,只获得劳务酬金,劳务报酬的约定可以采用固定劳务报酬、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按确认的工时计算、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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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保险责任:专业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劳务发包人不需单独办理保险;
③、 施工组织:专业分包人应编制专业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报承包人批准后执行;劳务分包人无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根据承包人 指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施工。劳务分包人在每月月底前编制下月施工计划和劳动力安排计划,报承包人批准后执行。
④、 对施工质量承担责任的期限:专业分包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分包人对分包工程仍需承担质量期限的修复责任,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的期限按照施工总承包合同执行;劳务分包人不对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承担责任。
2、 分包工程的管理职责
1) 发包人对专业分包的管理:对分包合同的管理主要表现为对分包工程的批准,即同意此部分工程由分包人完成。如果施工过程中承包人欲某部分施工任务分包,仍需经发包人批准。
2) 监理人对专业分包的管理:对分包人在现场的施工不承担协调管理义务。需要对分包人的资质进行审查,对分包人使用的材料、施工工艺、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确认完成的工程量等。
3) 承包人对专业分包的管理:对分包工程的实施负有全面管理职责。项目经理对分包的施工进行监督、管理和协调,包括审查分包工程进度计划、分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对分包人的施工工艺和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二、 施工分包合同的订立,需要明确的内容
1、 分包工程的范围和时间要求:
2、 分包工程施工应满足施工总承包合同的要求:告知分包人总承包合同中除价格以外的各项规定;
3、 承包人为分包工程施工提供的协助条件:
1)、提供施工图纸;
2)、施工现场的移交;
3)、提供分包人使用的临时设施和施工机械
三、 施工分包合同履行管理
1、 承包人协调管理的指令:分包人或监理人就分包工程施工的指令和决定应发给承包人,承包人将其列入自己的管理工作范围,并及时以书面形式转发给分包人遵照执行。分包人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和监理人的指令。
2、 计量与支付:承包人应每一计量周期通知分包人共同对分包工程进行计量,监理人可不参加。承包人通知分包人,分包人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承包人不通知分包人参加计量,结果无效,分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作为分包人获得报酬的依据。
3、 变更管理:分包工程的变更可能来源于监理人通知并经承包人确认的指令,也可能由承包人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自主发出的指令。分包人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 11 天内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过期不提出默认不变更价款。
4、 分包工程的竣工管理
1)、发包人组织验收:分包人首先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承包人收到报告 3 日内向发包人通知验收,发包人不组织验收的,承包人自行组织验收,视同发包人已同意。
2)、分包工程竣工日期的确定:分包人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要修复的,为修复后竣工报告之日。
3)、分包工程竣工结算:竣工验收报告认可后 14 天内分包人向承包人递交结算资料,承包人 28 天内核实,确认结算报告 7 日内付款。
4)、分包工程的移交:收到结算款 7 日内,将竣工工程移交给承包人。
5、 索赔管理:分包人只能向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承包人再向发包人提出。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索赔事件,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索赔报告 21 天内给予分包人回复。
四、 监理人对专业施工分包合同履行的管理
1、 对分包工程施工的确认:在取得发包人同意的基础上,负责对分包人的资质、经验和能力进行审查。
2、 施工工艺和质量:应特别关注发包人拟采用的施工工艺和保障措施是否切实可行。对分包工程进行旁站、巡视发现忽视工程质量和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书面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督促分包人改正。总包合同规定的分部移交单专业工程施工完毕,监理人应会同承包人和分包人进行工程预验收,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工程验收。
3、 索赔:监理人不应受理分包人直接提交的索赔报告,分包人的索赔应通过承包人的索赔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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