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

导航

2018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合同管理》考点:诉讼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10-31

2018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合同管理》考点:诉讼

  诉讼

  如果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约定通过仲裁解决争议,则只能通过诉讼作为解决争议的最终方式。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管辖: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管辖,既涉及地域管辖,也涉及级别管辖。

  1、级别管辖:级别管辖是指不同级别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权限分工。

  2、地域管辖:地域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在受理第一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权限分工。对于一般的合同争议,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也允许合同当事人在书面协议中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建设工程合同一般都适用不动产所在地的专属管辖,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诉讼中的证据:证据有下列几种: (1)书证; (2)物证; (3)视听资料; (4)证人证言; (5)当事人的陈述; (6)鉴定结论; (7)勘验笔录。

  监理工程师培训辅导—2018年监理工程师VIP套餐

  适应人群:首次报考或者基础薄弱的学员,确保两年内获取证书的学员

  包含课程:精讲班+冲刺班+习题班;赠送真题班+六科全真模拟考场+评测后导师点评+考试不过2019年免费重学

  详细情况:报名VIP套餐学习,赠送真题班+全真摸底评测+评测后导师点评;

  ● 报名VIP套餐学习,考试不过2019年免费重学;

  ● 报名VIP含教材套餐,新教材出版后安排派送;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525-585 快速联系通道 

分享到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