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卫计委关于2018年护士执业注册工作通知
来源 :宝鸡市卫计委 2018-10-17
中宝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护士执业首次注册工作的通知
宝卫专技发〔2018〕546号
各县区卫计局,市直市管各单位:
市局决定将于近期为我市2018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办理首次注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
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符合注册条件者。
二、注册基本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原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三)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四)符合以下健康标准:
1、无精神病史;
2、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
3、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三、提交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2份(此表由申请人在护士电子化注册个人端填写信息提出申请,医疗机构在机构端审批通过后在系统内统一打印);
2、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
3、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第一学历证书,且学历证书需与报名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时提供的一致);
4、申请人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由各县区卫计局和市直市管各单位负责审核,不用上报市局);
5、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6、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3张,背景为蓝色(不能提供两寸照片或小一寸照片);其中2张分别贴在2份《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张贴在护士执业证书上。
7、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合格证明(附件1)(二级专科医院的体检证明无效);
8、医疗单位临床实践证明和业务技术考核合格证明(附件2);
9、医疗机构聘用护士在岗有效证明(附件3)。
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取得护士初级士职称)后超过3年未注册的办理首次注册,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在市中心医院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1—7项由申请人向所在医疗机构提交,8—9项由医疗机构统一出具。
四、注册时限及时间安排
(一)注册时限
1、2018年10月9日—11月2日。 各县区卫计局、市直市管各单位收集、预审、汇总本县区、本单位护士首次注册材料,并制作花名册。
2、2018年11月5日—11月12日。市局初审全市注册人员纸质材料和网上申报信息,打印执业证书。
3、2018年11月13日—11月16日。整理、排序全市注册资料,制作花名册;报省卫计委审核,执业证书加盖省上钢印。
(二)时间安排
各县区卫计局、市直市管各单位报送时间安排如下:
11月5日 上午:市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康复医院、市口腔医院、市疾控中心、市中心血站、市第三人民医院;下午:市第二人民医院、西安医学院附属宝鸡医院、陕西省荣复军人第一医院、永康亚健康医院、德仁中医医院、瑞海眼科医院、丽人医院。
11月6日 上午:高新人民医院、市第五人民医院、远大肛肠医院、宝钛集团职工医院、蔡家坡医院、明德骨科医院;下午:解放军第三医院、现代泌尿专科医院、正骨骨科医院、韩美医疗美容门诊部、汇凤凰医学美容门诊部、高一生医疗美容门诊部、伊博莱医疗美容门诊部、爱容妍医疗美容门诊部。
11月7日 上午:高新区卫计局、凤县卫计局、麟游县卫计局、太白县卫计局;下午:眉县卫计局。
11月8日 上午:渭滨区卫计局、金台区卫计局;下午:扶风县卫计局。
11月9日 上午:千阳县卫计局、陇县卫计局;下午:凤翔县卫计局。
11月12日 上午:岐山县卫计局;下午:陈仓区卫计局。
五、工作要求
1、首次注册材料分四类按花名册序号整理放置:第一类:①学历证书原件;②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③身份证复印件,并将以上三样材料从左上角装订在一起。第二类:《陕西省护士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及原始检查单据。第三类:一份《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第四类:①一份《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②医疗单位临床实践证明和业务技术考核合格证明;③医疗机构聘用护士在岗有效证明;④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复印件,将以上材料从左上角装订在一起。
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并按照花名册序号排序粘贴在A4纸上(只粘贴上边缘),同时在照片下方空白处写上序号及姓名。
2、各县区卫计局及市直市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护士执业首次注册工作,抽出专人负责,及时收集符合首次注册人员相关资料,严密组织、严格审核,确保《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相关内容填写完整,不缺项漏项,在拟聘用申请人工作单位意见栏本单位和县区卫计局均要签字盖章,确保注册工作质量。
3、今年护士首次注册全面实施电子化注册。全市所有医疗机构在安排此项工作前,先在机构端内将审批机关设置为“宝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有首次注册护士必须先在护士电子化注册个人端填写信息提出申请,医疗机构在机构端进行审核。
4、各医疗机构新聘用护士时原则上应以其学历及考试成绩证明作为护士执业资格注册依据,达成聘用意向后应按规定统一办理新入职护士执业证书。本次首次注册工作以县区或市直市管医疗卫生机构为单位统一组织进行,市局不接受个人申请。
5、各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建立完善护士执业档案,在发证注册办理结束后,除省、市、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需留存材料外,其余材料均由各医疗机构纳入护士执业档案统一管理。护士需变更注册时,护士执业档案要及时移交新注册医疗机构管理。
6、请各县区卫计局、各医疗卫生机构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务必按照规定的时间上报材料。首次注册所需的表格可从宝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专技管理栏下载,市局不再统一印制。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
1、陕西省护士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
2、医疗单位护士临床实践证明和业务技术考核合格证明
3、医疗卫生机构护士聘用证明
4、宝鸡市2018年度护士执业首次注册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