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南宁市主管护师现场确认时间1月15-31日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9-01-22
中各县(区)、开发区卫生计生局,委属各单位,驻邕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桂卫人技〔2019〕1号)安排,为做好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南宁市考点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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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9年1月10日--24日,请考生在此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 (>>点击进入入口 )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二)现场确认时间
2019年1月15日--31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三)现场确认地点
南宁市卫生人才与考试考务中心(南宁市新华路5号卫生大厦6楼、7楼)。
(四)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现场确认所需材料请按《2019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场确认所需材料》(附件3)的要求提供。为提高审核效率,所需材料请按附件3清单的顺序排列好,并按报考类别、级别分类,对于有疑问的材料单列出来并做好明确标记。确认所需材料的复印件,请各单位严格审核原件后在复印件上写“与原件相符”并盖公章,审核人签名。
(五)现场确认工作安排
为做好现场确认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区)、开发区卫生计生局负责收集本辖区内县乡级医疗卫生机构、民营医疗机构、个体医疗机构及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内设医疗机构报名人员的相关报名材料统一提交;委属各单位和驻邕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负责收集本单位报名人员的相关报名材料统一提交。请严格按照时间安排进行现场确认。
1.2019年1月15日-17日确认单位:市卫生计生委所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和各城区、开发区卫生计生局;
2. 2019年1月18日-22日确认单位:驻邕其他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3. 2019年1月23日-29日确认单位:各县卫生计生局
(1)1月23日:隆安县卫生计生局
(2)1月24日:宾阳县卫生计生局
(3)1月25日:横县卫生计生局
(4)1月28日:上林县卫生计生局
(5)1月29日:马山县卫生计生局
4. 2019年1月30日:各单位补送材料
5. 2019年1月31日:考点审核报考数据。
二、缴费方式
2019年3月8日-19日期间开通网上缴费功能,请考生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并在此期间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三、考试方式及时间
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纸笔作答和人机对话两种方式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安排在2019年5月25日-26日和6月1日-2日进行;具体各专业的考试时间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四、准考证打印
自2019年5月9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打印截止时间为6月2日。
五、其他事宜
(一)申报人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18年12月31日。
(二)凡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1年报考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中级资格考试。《医师执业证》需注册有全科医学执业范围或取得社区护理《培训合格证》。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四)自2019年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增加急诊医学(中级,专业代码392)专业,执业范围为急救医学皆可申报。
(五)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报考专业必须与执业证注册的执业范围一致; 属于自治区、市、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考生(不含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卫生所等),还须提供《广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农村基层工作考核卡》(附件4)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符合不作要求到基层服务的考生,需提供《广西医疗机构医师可不作要求到基层服务审批表》(附件5)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六)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必须提供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满2年的证明。转岗到医学岗位的,除具有准入资格外,其执业范围还须符合原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卫医发〔2001〕169号)的有关规定。
(七)自2019年起,军队卫生人员报名信息中的证件类型全部使用身份证,证件编号为18位身份证号,参加考试时必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文职人员证、士官证、义务兵证将不再作为参加考试的有效身份证件。军队卫生人员报名数据由团级以上单位派干部持介绍信于2019年2月22日-3月4日期间,到本考点办理军队考生报考数据的交接和考试费用的缴纳。
(八)报考人员的执业地点与现工作单位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报名的,一经查实参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
(九)过期的身份证件不能作为参加考试的有效身份凭证,请考生务必及时换证,确保考试期间身份证件在有效期内。
(十)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信息可登陆南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查询。
(十一)联系方式:
南宁市卫生人才与考试考务中心,电话:0771--2613923、2613961、2630909。
南宁市民中心医学考试报名窗口,电话:0771--4977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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