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护士资格考试重点辅导:小儿保健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11-27
中第17章 生命发展保健
四、小儿保健
1.小儿年龄阶段的划分及各期特点
(1)胎儿期:从受精卵形成至胎儿娩出,约40周。
(2)新生儿期:从出生脐带结扎到生后满28天称为新生儿期。胎龄满28周(体重>1000g)至出生后7足天,称围生期。此期发病率高,死亡率亦高,特别是新生儿早期(生后l周内)。
(3)婴儿期:到1周岁为婴儿期。此期为小儿体格、动作和认知能力生长发育最迅速的时期。同时,婴儿体内来自母体的抗体逐渐减少,母体IgM不能通过胎盘,故小儿易患革兰阴性细菌感染。自身免疫功能尚未成熟,易患各种感染和传染性疾病。
(4)幼儿期:1~3周岁小儿。此期生长发育速度较前稍减慢,但智能发育迅速,自主性和独立性不断发展,但对危险的识别和自我保护能力有限,因此意外伤害和中毒发生率高。故应加强监护。
(5)学龄前期:3周岁后到6~7岁的小儿。此期体格发育稳步增长,智能发育更加迅速。此时小儿具有高度可塑性,应注意培养小儿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生活能力,为入学做准备。
(6)学龄期:入小学始(6~7岁)到青春期前为学龄期。此期除生殖系统外,小儿各系统器官外形均已接近成年人,智能发育更加成熟。该期是接受系统科学文化教育的重要时期。
(7)青春期:第二性征出现到生殖功能基本发育成熟、身高停止增长的时期称青春期。其年龄一般为11~20岁,女孩青春期开始和结束年龄都比男孩早2年左右。女孩从ll~12岁到17~18岁,男孩从13~14岁到18~20岁为青春期。此期儿童的体格生长发育再次加速,出现第二次高峰,同时生殖系统迅速发育,并渐趋成熟。
2.不同年龄期小儿的保健特点
(1)新生儿期的保健重点:生后1周内的新生儿是保健的重中之重。要注意保暖;提倡母乳喂养;加强日常护理,预防感染。
(2)婴儿期的保健重点:提倡母乳喂养,合理添加辅食,指导断奶;定期做健康检查和体格测量;预防异物吸入及窒息;促进生长发育;完成基础计划免疫。
(3)幼儿期的保健重点:①保证均衡的营养。②合理安排小儿生活和培养良好生活习惯。③预防疾病和意外;进行生长发育系统监测。④完成计划免疫。小儿最易发生意外的年龄为幼儿期。
(4)学龄前期保健重点:继续生长发育监测;加强早期教育,培养独立生活能力和良好的道德品质;加强体格锻炼,增强体质;防治传染病,防止意外发生;加强托幼机构的管理。
(5)学龄期保健重点:加强体格锻炼;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培养良好的品格;加强学校卫生指导;促进德、智、体全面发展。
(6)青春期保健重点:保证充足的营养;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加强青春期生理、心理和性教育;培养良好的品德。
3.计划免疫 是指科学地规划和严格实施对所有婴幼儿进行的基础免疫及随后适时的“加强”免疫。婴儿出生后,从母体获得的抗体逐渐消失,对各种传染病易感。适时接受预防接种,确保小儿获得可靠的免疫力,是预防各种传染病的有力措施。
(1)获得性免疫方式
①主动免疫:是指给易感者接种特异性抗原,刺激机体产生特异性免疫抗体,从而产生主动免疫力。其特点是抗体持续的时间较久,一般为1~5年。在完成基础免疫后,还要适时安排加强免疫,巩固免疫效果。
②被动免疫:为接受主动免疫的易感者在接触传染病后,可给予相应的抗体,使之立即获得免疫力称为被动免疫。其特点是抗体留在机体的时间短暂,一般约3周,故只能作为暂时的预防和治疗。如婴儿对某些传染病有一定的抵抗能力,主要是通过胎盘从母体中获得lgG。生后5~6个月小儿从母体获得的抗体日渐消失。
(2)疫苗种类:①主动性免疫制剂包括菌苗、疫苗和类毒素。②被动性免疫制剂常用免疫球蛋白等。
(3)计划免疫程序:见表17-1。
表17-1 小儿计划免疫程序
疫苗 |
预防疾病 |
接种方法、部位与反应情况及处理 |
初种次数 |
初种年龄 |
复种 |
注意事项 |
卡介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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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核病 |
皮内注射(ID),左上臂三角肌外下缘;接种 后4~6周局部有小溃疡,防止感染,个别腋下或锁骨上淋巴结肿大或化脓,用针筒抽出脓液,溃破处涂5%异烟肼软膏 |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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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后24~48 小时1针, O.l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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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岁、12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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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月以上婴 儿接种前应做结核菌素试验,阴性才能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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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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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型肝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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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内注射(IM),上臂三角肌下缘;个别有局部轻度红肿、疼痛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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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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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后24小时内、1月龄、6个月龄各l针,每次5µg |
1周岁复查:成功者3~5年加强;失败者重复基础免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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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糖丸 |
脊髓灰质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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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有时有低热或轻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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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间隔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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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个月龄各l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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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岁时加强,口服三型混合糖丸疫苗 |
冷开水送服或含服,服后1小时内禁饮热开水 |
百白破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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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咳、 白喉、 破伤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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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吸附制剂者臀肌或三角肌内注射(IM),无吸附制剂者三角肌下缘皮下注射(H);个别有轻度发热、局部红肿、疼痛、发痒症状 |
3(间隔4~6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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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月龄各l针,每次 0.2~0.5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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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岁、7岁各加强1次,用吸附白破二联类毒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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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问隔期,避 免无效注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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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疹减毒活 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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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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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下注射(H),上臂外侧;部分接种后9~12天有发热及卡他症状,一般持续2~3天,也有个别婴儿出现散在皮疹或麻疹黏膜斑 |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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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个月龄l针, 每次0.2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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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岁时加强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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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前1个月及 接种后2周避 免用胎盘球 蛋白、丙种球 蛋白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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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注意事项
①安排适当场所,冬季室内应温暖。
②接种最好在饭后进行,以免晕针。
③观察药液有无发霉、异物、凝块、变色或冻结等情况,若药液异常,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医院相关部门处理。
④严格无菌操作,抽吸后如有剩余药液,需用无菌干纱覆盖安瓿口,在空气中放置不能超过2小时。
⑤严格查对儿童姓名、年龄及疫苗名称;严格掌握禁忌证;严格执行规定的接种剂量和途径;按各种制品要求的间隔时间接种,一般接种活疫苗后需隔4周,接种死疫苗后需隔2周,再接种其他活疫苗或死疫苗。
⑥接种活疫苗、菌苗时,用75%乙醇消毒,否则活疫苗、菌苗易被碘酊杀死,影响接种效果。
⑦及时记录及预约,保证接种及时、全程足量,避免重种、漏种。
⑧交代接种后的注意事项与处理措施。
(5)禁忌证
①患自身免疫性疾病、免疫缺陷者。
②有明确过敏史者禁种白喉类毒素、破伤风类毒素、麻疹疫苗(特别是鸡蛋过敏者)、脊髓灰质炎糖丸疫苗(牛奶或奶制品过敏)、乙肝疫苗(酵母过敏或疫苗中任何成分过敏)。
③患有结核病、急性传染病、肾炎、心脏病,、湿疹及其他皮肤病者不应接种卡介苗。
④在接受免疫抑制药治疗(如放射治疗、糖皮质激素、抗代谢药物和细胞毒性药物)期间发热、腹泻和急性传染病期忌服脊髓灰质炎疫苗。
⑤儿童及家庭成员患癫痫、神经系统疾病或有抽搐史者禁用百日咳菌苗。
⑥患有肝炎、急性传染病(包括有接触史而未过检疫期者)或其他严重疾病者不宜进行免疫接种。
(6)接种反应及处理
①局部反应:接种后数小时至24小时,注射部位会出现红、肿、热、痛,有时还伴有局部淋巴结肿大或淋巴管炎。红肿直径在2.5cm以下为弱反应;2.6~5cm为中等反应,5cm以上为强反应。局部反应持续2~3天不等。护理时局部可用干净毛巾热敷,如局部红肿继续扩大,高热不退,应到医院诊治。
②全身反应:接种后24小时内出现不同程度的体温升高,多为中、低度发热。体温37.5℃为弱反应;37.5~38.5℃为中等反应,>38.6℃为强反应。常伴头晕、恶心、呕吐、腹泻、全身不适等反应。反应轻微者无须特殊处理,反应严重应到医院诊治。
③过敏性休克:于注射免疫制剂后数秒钟或数分钟内发生。表现为烦躁不安、面色苍白、口周青紫、四肢湿冷、呼吸困难、脉细速、恶心、呕吐、惊厥、大小便失禁以至昏迷,如不及时抢救,可在短期内危及生命。此时应使患儿平卧,头稍低,注意保暖,给予氧气吸入,并立即皮下或静脉注射1:1000肾上腺素0.5~1ml,必要时重复注射。
④晕针:在接种时或几分钟内,出现头晕、心慌、面色苍白、出冷汗、手足冰凉、心跳加快等症状,重者心跳、呼吸减慢,血压下降,知觉丧失。此时应置患儿平卧,头稍低,保持安静,饮少量热开水或糖水,必要时针刺人中、合谷穴,短时间可恢复。数分钟后不恢复正常者,皮下注射1:1000肾上腺素,每次0.5~1ml。
⑤过敏性皮疹:荨麻疹最为多见,一般于接种后几小时至几天内出现,经服用抗组胺药物后即可痊愈。
⑥全身感染:有严重原发性免疫缺陷或继发性免疫功能遭受破坏者,接种活菌(疫)苗后可扩散为全身感染,应对症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