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上半年普洱市卫计委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第3号)
来源 :普洱市卫生局信息科 2016-06-23
中2016上半年普洱市卫计委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第3号)
根据《普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上半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普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16年6月18日开展了公开遴选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笔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若考生对本人成绩有异议,请于2016年6月24日下午17:30前向普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交书面查分申请。由普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托受邀对本次遴选工作进行监督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查分,并将查分情况告知。联系电话:2149862。
进入面试及经历业绩评价人选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进入面试及经历业绩评价人选如下:
三、面试工作安排
(一)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2016年6月29日(星期三)下午14:30-18:00;
地点:普洱市委党校教学楼(普洱市思茅区嘎龙路1号)
方式:采取问答的方式进行
程序和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 6月29日下午14:00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若准考证遗失,请于面试前到市卫生计生委人事教育科补办)准时进入候考室,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宣读面试规则和注意事项后,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开考前20分钟(14:10)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考生,则视为自动放弃,按缺考处理。
面试时,由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依次引领考生到考场进行面试,其余考生在候考室等候;面试结束由工作人员引领到休息室等候。面试成绩在整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咨询电话:2149862(普洱市卫生计生委)
监督和举报电话:2828954(普洱市纪委派出第四纪工委)
业务咨询电话:2137950(普洱市公务员局)
四、经历业绩评价工作安排
请进入经历业绩评价的人员按照《普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上半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附件5《普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及参加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经历业绩评价表》中的评价项目,于6月29日面试时,向普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供下列材料:
(一)卫生计生“科员”职位(01):
1.“教育经历”需提供相关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工作经历”:(1)需提供所在单位(或原单位)出具的证明(证明须加盖证明单位公章并由经办人签字);(2)现任乡科级职务的,需提供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需由组织或人社部门加盖公章证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经办人签字);
3.“工作业绩”:(1)“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情况”需提供2013、2014、2015三个年度中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由组织或人社部门加盖公章证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经办人签字);(2)“表彰”需提供参加工作以来表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证明“情况属实”,并由经办人签字)。
(二)办公室文秘“科员”职位(02):
1.“教育经历”需提供相关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工作经历”需提供所在单位(或原单位)出具的证明(证明须加盖证明单位公章并由经办人签字);
3.“工作业绩”:(1)“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情况”需提供2013、2014、2015三个年度中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由组织或人社部门加盖公章证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经办人签字);(2)“表彰”需提供参加工作以来表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证明“情况属实”,并由经办人签字);(3)“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公开署名文章”,需提供参加工作以来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公开署名文章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证明“情况属实”,并由经办人签字)。
注:在公开遴选工作的各个程序或环节中,若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与遴选职位资格条件不符,普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取消遴选资格。
普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