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选领导干部考试考点汇总:宪法(23)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11-26
中19.人民法院
我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包括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主要是指军事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国家审判机关,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
级人民法院的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20.人民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专门人民检察院除军事检察院外,还包括铁路运输检察院和其他专门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实行双重从属制。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并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