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选领导干部考试考点汇总:刑法(4)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11-19
中公选领导干部考试考点汇总:刑法(4)
刑法基本原则
刑法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的利益和秩序,以国家的名义颁布的关于什么行为是犯罪和如何惩罚犯罪的法律。刑法的基本内容是犯罪的刑罚。
刑法基本原则有以下几项:
(1)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
(2)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含义是:对任何人犯罪,不论犯罪人的家庭出身、社会地位、职业性质、财产状况、政治面貌、才能业绩如何,都应追究刑事责任,一律平等地适用刑法,依法定罪、量刑和行刑,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3)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含义是:犯多大的罪,就应承担多大的刑事责任,法院也应判处其相应轻重的刑罚,做到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罪刑相称,罚当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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