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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恩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选调8人公告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03-16

  因工作需要,经市编委同意,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恩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从恩施市内外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中公开选调1名行政编制和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调职位

  恩施市工商局沐抚工商所行政编制工作人员1名,恩施市消费者协会和恩施市个体私营经济协会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各1名,其中:恩施市个体私营经济协会为会计专业,并能熟练操作行政事业机构预决算业务。

  三、选调范围及对象

  恩施市内外行政编制在编在岗公务员和恩施市内外在编在岗事业编制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以及最低服务期限未满的人员除外)。

  四、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行政编制人员大学专科及以上,事业编制人员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行政编制人员2013年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事业编制人员2015年以来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⑴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⑵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⑶最低服务期限未满的;

  ⑷不具备公务员和事业编制身份人员;

  ⑸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公告

  在中国硒都网发布选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3月19日至3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点,下午2:30至5:30)。

  2、报名方式

  (1)行政编制人员:报名者携带《恩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由所在单位及所在县市公务员管理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13年以来年度考核等次证明、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2张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到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2室进行现场报名。

  (2)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者携带《恩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由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15年以来年度考核等次证明、事业编制备案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印章),2张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到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2室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者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取消选调资格。

  (三)资格审查

  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少于或等于拟选调人数时,则取消本次公开选调。

  (四)组织考试

  1、考试工作由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相关规程组织实施。

  2、考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政策理论水平、实际综合应用能力及其基本素质。

  3、考试时间和地点。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4、成绩查询。考试成绩可在中国硒都网网站查询。

  (五)组织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参加笔试的人员不足1:2时,则参加笔试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由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恩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六)组织体检

  体检对象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为50%笔试成绩与50%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

  体检由恩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适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七)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恩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进行。考察组由政工人事干部和熟悉干部考察工作相关业务的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要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档案、核实身份等方式进行。

  (八)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恩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召开党组会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并由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将拟选调人员名单在中国硒都网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的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调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调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九)递补

  拟选调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资格等原因而出现岗位空缺,则由恩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召开党组会集体研究确定是否递补。递补时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为50%笔试成绩与50%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联系方式及电话

  联系地址:恩施市航空路177号(恩施市中心医院对面)

  联系方式: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与人才流动调配科。

  联系电话:0718-8417978

  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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