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遴选考试材料分析题:环保督查,强力治理“散乱污”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8-07
中热点背景
作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制度性安排,中央环境保护督查2017年将首次覆盖全国。境保护督查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通过督查,重点了解省级党委和政府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情况,推动被督察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促进绿色发展。
2017年7月4日,28个督查组共检查361家企业(单位),发现107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存在问题的企业中,属于“散乱污”问题的31家,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的12家,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的10家,存在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问题的24家,物料未按要求覆盖、密闭的30家。
标准表述
【现状问题】
近年来,我国的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并深刻影响着老百姓的生活,雾霾、水污染、垃圾污染等环境问题层出不穷,环境保护越来越成为全社会的热门话题。“不能走发达国家先污染再治理的老路”虽已成为共识,但受经济权益驱使,现实情况仍是过剩产能压不下去、污染企业关闭不了,环境投诉解决不了,污染指数降不下来……在这些老大难的问题背后,盘根错节牵扯的是地方政府的利益。为了GDP,为了政绩,有的领导“睁只眼闭只眼”,为破坏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工程项目“大开绿灯”;有的领导以权代法,对破坏生态环境的项目引进“一拍脑袋就定”;有的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造成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屡屡发生;有的甚至为环境违法行为充当“保护伞”,造成资源浪费严重和环境严重破坏,虽然老百姓怨声载道,政府却置若罔闻,环境治理问题已刻不容缓。
【重要意义】
首先,实施综合环保督查是适应当前环境形势的需要。当前,我国环境形势正处在局部有所改善、总体尚未遏制、形势依然严峻、压力继续增大的阶段,环境问题已经逐渐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环境污染问题,多措并举,积极推进环境污染治理。各地方政府也结合本区域实际出台政策、实施对策,强力应对。实践证明,在政府的强力主导下,全社会的环境投入在增加,公众的环境意识在提升,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作用在显现。实施综合督查,正是强化对地方政府履行环境保护职责、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的督查,推动地方政府进一步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充分发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作用。
其次,实施综合环保督查是适应新常态的需要。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各地面临经济转型、产业调整、发展放缓等诸多发展压力。同时,又面临环境承载能力已经达到或接近上限,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期待值趋高的环境压力。如何适应新常态的新形势,是摆在地方政府面前的重大难题。开展综合督查,正是将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作用放置在新常态中加以考量,帮助和推动被督查城市找出新常态下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问题,抓出新常态下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药方,推动地方科学发展。实施环保综合督查,旨在强化政府的环保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加强各方力量的统筹,加大污染源监管,调动社会公众参与。
【对策措施】
一是突出压力传导,紧紧围绕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系统化”督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切实起到督促地方尤其是基层区县一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落实环境保护责任的目的。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哪里有问题就到哪里监督检查,并且扭住问题不放,直到问题得到解决。
三是明确督查重点,在“督政”方面,要突出县级党委、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情况;在“督企”方面,要紧盯大型企业的达标排放情况,认真督促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和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同时严查“散乱污”企业整治和取缔情况。
四是强化整改落实,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加大督办力度,将问题责任落实到人,书面反馈整改情况,逐个解决销号;同时责成相关方面进一步调查处理、追究责任,并定期向社会公开。
五是保证督查质量,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企业(单位)绝不姑息,及时要求地方环保部门调查取证,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