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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督查局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03-14

  为进一步加强区委区政府督查工作,提高工作效能,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区督查局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选调计划

  公开选调公务员3名(需经常赴乡村,露天、加班工作,适合男性)。

  三、选调范围

  区直机关(含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乡镇机关(不含2015年1月之后录用的公务员)在编在岗的科员及以下公务员。

  四、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

  2、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1983年3月13日(含)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时间截至2018年3月13日);

  5、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相关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9日至3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埇桥区人社局四楼407、408室(宿州市浍水路760号)。

  3、开考比例:报名截止后,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应不低于3:1,方可开考。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将核减选调计划数。

  4、报名须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1)《埇桥区督查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经所在单位同意加盖公章。并承诺本人提供的证件、材料及填写的信息均真实、准确、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其选调资格,资格审查表打印在一页纸中。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寸4张;

  (4)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2018年3月22日在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布。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不指定教材和复习范围)。

  2、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8年3月29日-30日在报名处领取。

  3、笔试时间:2018年3月31日(星期六)。

  4、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持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不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和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按照选调计划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

  设立70分为面试最低分数线,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不予进入考察程序。

  面试通知书的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比例合成后,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的表现。因考察不合格缺额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对选调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拟选调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选调工作由埇桥区督查局公开选调公务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对违反考试工作纪律的考生、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由区纪律监察部门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57-3044353

  监督举报:0557-3036255

  公告未尽事宜由埇桥区督查局公开选调公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埇桥区督查局2018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埇桥区督查局公开选调公务员领导小组

  2018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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