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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17年公务员面试信息及总成绩说明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6-13

  根据浙江公务员招考公告得知,浙江省2017年公务员面试信息及总成绩说明信息如下:

  浙江省2017年公务员面试时间: 6月3--4日

  面试

  面试分别由省、市两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面试成绩÷2

  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人员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面试成绩÷2。

  确定体(技)能测评、面试对象

  招录机关单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体(技)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一)省级机关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各级法官、检察官助理职位面试的比例按上述规定执行。

  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的,按1:3确定面试对象。

  (二)省属公安、司法行政等单位人民警察职位按1:4确定体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测评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再递补。体能测评结束后,招录机关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参照上述人民警察职位比例和办法确定军事技能测评对象和面试对象。

  上述(一)、(二)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三)设区的市以下各级机关其他职位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的比例见当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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