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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公务员联考各省份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5-10

2016年春季公务员考试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一般职位)

省市 一般职位总成绩计算公式
安徽 公共科目成绩x60%+面试成绩x40%(100分制)
重庆 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成绩×40%(100分制)
福建 公共科目成绩×50%+面试成绩×50%(100分制)
广西 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甘肃 笔试平均成绩×60%+面试成绩×40%(100分制)
广东 公共科目成绩×60%+面试成绩×40%
贵州 (笔试成绩+少数民族加分)÷3×60% + 面试成绩×40%(100分制)
海南 公共科目成绩×60%+面试成绩×40%(100分制)
湖北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0.55+申论试卷成绩×0.45)×0.5 +面试成绩×0.5(100分制)
湖南 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成绩×40%(100分制)
河北 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100分制)
黑龙江 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100分制)
江西 公共科目成绩x50%+(面试成绩+专业科成绩)x50%
辽宁 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宁夏 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含加分)÷2×60%+面试成绩×40%(100分制)
内蒙古 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成绩×40%
青海 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2×70%+面试成绩×30%(100分制)
四川 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40%
山东 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
山西 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成绩×40%
陕西 [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3]×60%﹢面试成绩×40%
天津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新疆 笔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
兵团 (笔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
西藏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各占40%、30%、30%
云南 (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50%
浙江 笔试总成绩÷4+面试成绩÷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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