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估价师

导航

土地估价师土地管理基础辅导知识:基本农田保护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1-20

  基本农田保护

  1、基本农田概念

  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规定,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的预测,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而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基本农田,又称之为“吃饭田”、“保命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基本农田是耕地的其中一部分,而且主要是高产优质的那一部分耕地,但并不是所有的耕地都是基本农田。

  2、基本农田保护概念

  基本农田保护是指为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采取行政、法律、技术或经济的方法对基本农田实施的特殊保护。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3条规定,基本农田保护方针是:“全面规划、合理利用、用养结合、严格保护”。

  3、基本农田保护区概念

  是指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而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特定保护区域。

  4、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

  (1)

  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的依据。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的依据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协调各行业用地的最高规划。特别在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将明确划出各种土地利用区,包括城市建设用地区、村庄和集镇建设用地区、林地区、耕地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也要考虑到各行业对用地的需要、耕地的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的需要。因此,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应当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把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应该划入基本农田保护的耕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并对此进行特殊保护。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应当依据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区定界,以乡(镇)为单位具体落实到地块,并到实地进行划区界定,确定具体的范围、四至,并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区的档案。

  基本农田保护区以乡(镇)为单位划区定界,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现行《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划定基本农田的数量要求,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80%以上。

  例题: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区定界的基本单位是()。(2000土地管理基础试题)

  A.村

  B.乡(镇)

  C.县(市)

  D.省(自治区、直辖市)

  答案:B

  解析:基本农田保护区以乡(镇)为单位划区定界,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例题:根据法律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内耕地的()以上。(2002土地管理基础试题)

  A.60%

  B.80%

  C.90%

  D.95%

  答案:B

  解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80%以上。

  (2)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具体范围

  现行《土地管理法》规定,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并进行严格管理:

  ①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②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

  ③蔬菜生产基地;

  ④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⑤国务院规定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其他耕地。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铁路、公路等交通沿线,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区周边的耕地,应当优先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退耕还林、还牧、还湖的耕地,不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例题1: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规定,铁路、公路等交通沿线,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区周边的耕地应( )。(2002土地管理基础试题)

  A.不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B.有选择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C.优先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D.全部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答案:C

  解析: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铁路、公路等交通沿线,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区周边的耕地,应当优先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例题2:下列耕地中,不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是()。(2002土地管理基础试题)

  A.铁路沿线的耕地

  B.需要退耕还林的耕地

  C.河流沿岸的耕地

  D.集镇建设用地区周边的耕地

  答案:B

  解析:需要退耕还林、还牧、还湖的耕地,不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3)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的原则包括:

  ①优先保护集中连片和高产稳产的耕地。

  ②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农业资源调查区划为依据。

  ③与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中长期计划和规划相适应,规划年限一般应在10年以上。

  ④与城市规划、村镇规划相协调。

  ⑤以基期年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数据和图件为基础资料。

  5、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的程序

  (1)编制规划。编制县级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明确基本农田保护的布局和安排、数量指标和质量要求,确定基本农田保护区;

  (2)划区定界。以乡(镇)为单位,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到实地进行划区定界,确定保护区的具体范围、四至,并落实到具体地块。

  (3)设立标志。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后,由县级人民政府设立保护标志,并予以公告;

  (4)建立档案。将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资料收集整理,建立档案,妥善保存;

  (5)验收确认。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确认,或者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组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确认。

  例题:依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规定,()应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2002土地管理基础试题

  A.水果生产基地

  B.农业教学试验田

  C.油料生产基地

  D.正在实施改造计划的中、低产田

  答案:BCD

  解析:现行《土地管理法》规定,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并进行严格管理:①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②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③蔬菜生产基地;④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⑤国务院规定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其他耕地。

分享到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