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公路造价师考试公路工程造价案例分析题(2)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4-06
中案例:
╳╳地区拟由政府投资修建一条高等级公路。该项目为该地区规划建设的重点项目之一,且已列入地方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概算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征地工作尚未全部完成,施工图及有关技术资料齐全。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施工招标。因估计除本地区施工单位参加投标外,还有可能有外省(市)的施工单位参加投标,故业主委托咨询单位编制了两个标底,准备分别用于对本地区和外省(市)施工单位投标价的评定。业主对投标单位就招标文件所提出所有问题统一作了书面答复,并以备忘录的形式分发给各投标单位,为简明起见,采用表格形式。
在书面答复投标单位的提问后,业主组织各投标单位进行了施工现场踏勘。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0天,业主以书面通知各投标单位,由于某种原因,决定将收费站工程从原招标范围内删除。
问题:
1.该项目的标底采用什么方法编制?简述其理由。
2.业主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应包括哪些内容?
3.该项目施工招标在哪些方面存在问题或不当之处?请逐一说明。
分析要点:
本案例主要考核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在开标(投标截止日期)前的有关问题,主要涉及招标方式的选择、招标需具备的条件、招标程序、标底编制的依据、投标单位资格预审等问题。
答案:
1.由于该项目的施工图及有关技术资料齐全,因此,其标底应采用<<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公路工程机械台班定额>>等计价依据按工料单价法进行编制.
2.业主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单位的组织与机构和企业概况.
(2)近三年完成的公路建设项目的工程情况.
(3)目前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4)企业财务.管理.技术.劳力.设备等方面的情况.
(5)其他资料(如获得的各种奖励或处罚等).
3.该项目施工招标存在如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1)该项目征地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尚不具备施工招标的必要条件,因而还不能进行施工招标.
(2)不应编制两个标底,因为根据规定,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不能对不同的投标单位采用不同的标底进行评标.
(3)业主对投标单位的提问只能针对具体的问题作出明确的答复,但不应提太具体的提问单位(投标单位),也不必提及提问的时间.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苦招标人需改变招标范围或变更招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日期至少15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若迟于这一时限发出变更招标文件的通知,则应将原定的投标截止日期适当延长,以便投标单位有足够的时间来充分考虑这种变更对报价的影响,并将期在投标文件中反映出来.本案例背景资料未说明投标截止日期已相应延长.
(5)现场踏勘应安排在书面答复投标单位对施工现场条件也可能提出问题.